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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法治農業建設(依法行政)工作報告

2018年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開局之年,也是決勝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在這一年裏,我局法治農業建設(依法行政)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全麵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法治政府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新舉措,緊緊圍繞省市關於農業工作的總體部署,認真履職,紮實工作,奮力開創我市法治農業建設(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麵,著力為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推進現代農業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持續深化改革,有效推進“最多跑一次”工作。

1.實時做好辦事事項的動態梳理更新工作。嚴格根據“最多跑一次”辦事事項對比規範和動態調整要求,做好辦事事項的動態梳理更新工作,目前我局市本級涉及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事項共有主項24項、子項48項;及時指導縣級農業部門梳理調整辦事事項主項25項、子項59項,市縣兩級農業部門的所有辦事事項全部實現“最多跑一次”。根據八統一工作要求,逐項進行比對規範,在分項製訂“一表三圖”、優化服務指南的基礎上,開展網上自查,並指導各區縣在政務服務網上同步更新,做到線下實體大廳辦事窗口業務流程和線上辦事指南保持一致,實現高質量辦理所有辦事事項。

2.實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等重要改革事項。按照省市“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的要求,目前市本級除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證明核發、省外調入動物及動物產品備案兩項辦事事項不宜進行政服務中心事項外,其餘所有辦事事項全部進駐行政服務中心,實現“兩集中兩到位”;同時,強化製度建設,統籌推進“一窗受理”平台推廣工作,對涉及我局的46個事項進行了範圍確認,並予以內容優化;完成市縣兩級辦件量前100事項所在係統與“一窗受理”平台的對接,完成80%事項接入“一窗受理”平台的階段性任務。實施“證照分離”“證照聯辦”改革,重點通過對農作物種子、草種、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實施強化準入管理的改革舉措,優化審批流程,精簡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創新服務機製,實現服務事項標準化,進一步厘清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

3.推進辦事事項“網上辦”、“移動辦”、“就近辦”、“簡化辦”。結合省對政務服務網杭州平台的“體驗式測試”結果,積極與技術公司進行調試對接,目前所有48個辦事事項均已實現“網上辦”。根據戴建平常務副市長的批示精神,加快推進“植物、植物產品調運檢疫證明核發”事項“移動辦”,專門成立工作專班,製訂《全國農業植物檢疫信息化管理係統與“杭州辦事”APP對接技術方案》,有序推進APP開發應用工作,預計11月底完成開發工作。推進主城區犬類狂犬病強製免疫社會化服務工作,選取上城區作為試點,突破主城區免疫點僅靠政府投資設立的單一模式,形成了主城區犬防工作“政府指導、社會參與”的良好局麵,免疫點數量從每個主城區僅有1家增加到目前全市21家,同時聯合市城管委將社會化服務免疫點作為犬隻免疫和辦證“一站式”服務試點,實現犬隻狂犬病免疫、養犬許可申請辦理“就近辦”、“一起辦”。重點推進內陸漁船漁業活動許可改革,實現漁業船舶檢驗、漁船登記和捕撈許可“三證合一”,同時改進服務方式,通過“上門服務”,開展漁船檢驗現場受理、現場檢驗和現場簽證,最大程度的實現了“簡化辦”,讓漁民群眾感受到辦事“跑零次是常規,跑一次是特殊”。

4.優化事中事後監管模式。對照職能,製定印發《杭州市農業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實施細》及《杭州市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雙隨機、一公開”工作依據、抽查方式、處置程序及事項清單,要求局機關處室、局屬各有關單位認真落實,切實加強對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監督管理,提高事中事後監管的效率和執行力。分上、下半年兩輪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工作,依托“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業務係統,按照定向、半定向、不定向要求,現場隨機抽定檢查對象、執法人員,分輪實施檢查,檢查結果及時通過杭州農業信息網進行公告。

(二)強化立法立規,著力構建具有杭州特色的農業法治規範體係。

1.加強農業法規規章體係建設。做好地方性法規立改廢工作,結合上位法修訂實際,根據市人大的要求,繼續做好《杭州市家畜屠宰管理條例》的立法修訂相關工作,完成《杭州市蔬菜農藥殘留監督管理條例》的法規廢止工作;做好地方性法規及政府規章的清理工作,重點完成生態環境保護方麵省市地方性法規的清理工作,及時提出保留、修訂、廢止意見。完成政府立法計劃規章立法項目的申報工作,結合2022年第19屆亞運會競賽項目需要,將《杭州市桐廬馬屬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辦法》作為2019年政府規章立法項目進行申報。

2.強化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特別加強規範性文件的合憲性、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2018年完成製定以我局名義製發的規範性文件11件,以市政府(市府辦)名義製發的規範性文件2件。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評估工作,一方麵,根據市法製辦、市信用辦等要求,對涉及信用管理等方麵的規範性文件開展專項清理,及時上報清理結果;另一方麵,啟動實施規範性文件清理評估,對35件局規範性進行清理評估。

3.做好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征求意見反饋工作。根據農業部門職責,準確把握上位法要求,注重法律法規之間的銜接,突出“放管服”改革、信用體係建設、排除限製競爭等政策導向,認真做好涉農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的意見征求及反饋工作,切實維護法製統一。

(三)夯實工作基礎,重點提升我局農業法治工作能力。

1.認真抓好《杭州市建設法治政府任務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落實工作。根據杭委法治〔2018〕1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對任務進行分解,製定《杭州市農業局建設法治政府任務分解總體方案(2018~2019年)》《杭州市農業局建設法治政府任務分解2018年度實施計劃》《2018年杭州市法治農業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要點》,並抓好落實。優化法治農業建設工作考核,繼續把法治農業建設(依法行政)工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並根據年度工作重點及省市考核要求,調整細化考核指標,改進優化考核方式,著力形成推進法治農業建設的倒逼與強化機製。

2.推進學法用法工作。一是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落實領導幹部集體學法任務,局領導班子專題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法律法規,充分發揮領導幹部的法治引領和示範作用。二是強化公務員學法,通過舉辦農業法律講座、訂購法律書籍、參加幹部新幹線學法等方式,提升我局公務員法律素養。三是組織法治專題培訓,舉辦農業法製、執法業務培訓,進一步擴大受訓麵,提高農業執法、法製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能力。

3.充實農業法治隊伍力量。製定《杭州市農業局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工作製度》,建立健全以局政策法規處工作人員和聘請律師、公職律師為主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圍繞重大決策、疑難複議訴訟案件、重要行政合同、重大突發性事件,推行法律顧問提前介入、全程參與法律事務,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上發揮法律顧問的法律參謀作用,有效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充實農業法製聯絡員隊伍力量,調整確認18名同誌為我局機關各處室、單位法製聯絡員,並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

(四)強化監督製約,嚴格規範我局行政權力運行。

1.規範農業行政執法行為。一是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製度,堅持“應領盡領”原則,力爭實現“全員持證”,局係統持證比例98%以上;依托“執法證件管理信息係統”,做好執法證件管理工作,實現執法人員規範化管理。二是抓好製度學習,組織執法人員學習《杭州市農業(漁業)行政執法人員行為準則》等製度規範,力促農業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再上新台階。三是重點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借助“浙江政務服務網”等平台,公開我局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獎勵等行政權力及其實施主體、實施依據、權力運行流程圖等具體內容,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四是強化農業執法保障,要求各執法單位配備、利用執法通、執法記錄儀等信息化設施設備,實行行政執法音像全過程記錄。

2. 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依據《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相關製度,健全工作機製,明確我局重大行政決策的程序規定,對列入局重大行政決策的事項、程序、責任追究等內容作出具體規定,確保我局在行政決策中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公眾參與等程序到位,沒有發生決策內容違法或明顯不當的情形。

3.強化法製監督製約。一是嚴格法製審查製度,優化行政執法決定、規範性文件、合同法製審查工作機製,全年完成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13份,合同文本修改優化並進行法製審查45份,有效規避法律風險。二是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采用自查、抽查、集中評查等方式評查全市農業執法案卷2452卷,強化執法案件辦理的監督製約。三是強化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工作,製定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分兩場開展局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專項監督活動,強化對我局行政執法權力運行的監督作用。

4.嚴格開展執法行動。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植物檢疫、動物防疫、漁政等方麵,嚴格開展各類執法檢查,嚴厲查處涉農各類違法行為。會同市質監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單位,集中開展農資打假護農保春耕聯合執法行動,全市共開展聯合執法95次。重點依托“綠劍”執法品牌,開展春季、夏季、秋季等集中執法行動,僅“綠劍”夏季集中執法行動期間,全市就出動執法檢查人員1361人次,檢查主體818家、市場5個,質量抽檢820批次,受理投訴舉報10件,查處違法違規行為29起,有效震懾違法行為。深化農業信用體係建設工作,選取餘杭、臨安試點,首次開展農資經營門店信用評級工作,共200餘家直接麵向農民群眾銷售的經營門店參評,依托評級結果實現分類監管,提升執法監管成效。

(五)開展法治宣傳,努力營造濃厚的法治工作氛圍。

1.推進普法責任製工作。對照“七五”普法責任清單,製定《2018年杭州市農業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點》並有序推進,進一步明確“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工作原則,著力構建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農業大普法工作格局;總結提煉我局“普法責任製工作”,在全省農業普法工作視頻會議上做典型發言,並在《浙江現代農業》作經驗介紹。

2.開展普法教育培訓。按照《杭州市農業係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統籌推進“七五”普法工作,開展“七五”普法中期檢查評估。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報紙等傳統宣傳載體的同時,積極推進“互聯網+農業普法”行動,努力搭建農業普法新載體、新平台,不斷豐富農業普法新形式、新方法。強化對管理相對人的普法教育,圍繞辦好農資經營培訓班等方式,進一步提高管理相對人的守法意識。堅持傳承與創新同行,赴淳安縣石林鎮等地開展好“農業法律進千企入千社”“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著力培育具有杭州農業特色的法治宣傳文化品牌。

(六)預防化解並重,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規範行政調解工作。強化製度建設,製定《杭州市農業局行政調解工作製度》,對農業行政調解的性質和範圍、工作原則及程序等內容做出規定,並對行政調解的職能進行分解,為進一步預防和化解農業領域矛盾糾紛,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奠定了基礎。認真執行行政調解工作相關製度,開展行政調解文書製作等業務培訓,確保行政調解職責依法規範履行。堅持執法與調處並重,采取調解、協調等多種方式有效調處糾紛,完善行政調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製,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2.改進複議應訴工作。積極配合行政複議體製改革,依法應對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向市政府作出行政複議答複1件,向複議申請人作出行政複議告知1件,依法妥善處理有關行政爭議,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在實施行政監督和化解行政爭議中的重要作用。落實行政訴訟應訴職責,做好書麵答辯、證據提交等工作,認真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製度,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均沒有出現被糾錯或敗訴的情形(包括2017年度結轉案件)。落實農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季度報備製度,定期統計分析行政爭議案件基本情況及其主要類型,研究改進措施,進一步推動農業依法行政。

3.暢通投訴舉報平台。依托“12345”政務服務熱線、政務服務網、農民信箱等平台,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製,收受處理涉農投訴舉報,努力化解矛盾糾紛。

二、下一階段工作重點

繼續貫徹落實全麵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法治政府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新舉措,按照《杭州市建設法治政府任務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要求,全力推進我市法治農業建設,進一步提升依法治農、依法護農、依法興農水平,努力為高質量推進農業綠色發展、高水平實現鄉村振興提供法治保障。重點抓好以下五個方麵工作:

(一)抓法規製度體係建設。

圍繞亞運會項目等重點工作要求,強化法律服務和保障工作,重點做好競賽項目涉及我局職能的馬屬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辦法的調研、立法等工作;完成地方性法規《杭州市家畜屠宰管理條例》的全麵修訂工作,爭取2019年正式頒布;強化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通過清理、評估等措施,不斷優化農業行政管理、農業農村發展的製度措施。

(二)抓法定職責全麵履行。

堅持全麵推進與重點突出相結合,高標準推進“農業法治”建設工作,確保改革後新機構法定職責的全麵依法履行。繼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據省市新的要求,實現“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內涵再豐富、外延再拓展、質量再提升,力求涉農辦事事項在“簡化辦”、“網上辦”、“就近辦”、“移動辦”上再有新突破。開展“綠劍”係列執法行動,依托“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提升涉農監管工作成效。嚴格製度規範執行,高標準抓好公平競爭審查及行政決策、機關合同、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工作,不斷優化工作機製。

(三)抓考核強化監督製約。

嚴格對照省市關於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考核的標準要求,部署開展法治農業建設具體工作,依托法治政府建設月度測評,定期開展“回頭看”,實時查找工作不足,及時補齊工作短板,力爭我局在省市考核中取得佳績。繼續實施農業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工作分類量化考核,完善考核細則,優化考核機製。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依托特邀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載體,及時發現問題,做到有錯必究,確保行政權力規範運行。

(四)抓農業法治能力提升。

落實領導班子集體學法製度,推進公務員學法用法工作,依托網絡學堂、法治講堂等載體,提升全體公務人員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能力。開展農業法製、執法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升我市農業法製、執法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嚴格執行執法資格管理製度,開展農業執法人員資格考核。積極推進農業部門法律顧問、公職律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其法律專業優勢和參謀助手作用

(五)抓農業普法宣傳教育。

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要求,結合農業“七五”普法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及新機構的法定職責,研究製定普法責任製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農業農村工作普法責任清單及普法重點內容、重點對象、重要時間節點,完善農業農村大普法工作機製。深入推進“七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強化新法宣貫,組織編寫、征訂農業農村“七五”普法書籍資料,紮實推進農業“七五”普法工作。

編輯:局政法處
信息來源:局政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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