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698/2020-0105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杭農〔2020〕52號 | 公開日期: | 2020-10-30 |
發布單位: | 市農業農村局 | 統一編號: | ZJAC65-2020-0004 |
有效性: | 有效 | 關聯類型: |
關於做好村經濟合作社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 2020-10-3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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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市)農業農村局(業務主管部門):
為全麵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村(社區)組織換屆選舉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將全麵開展村(社區)組織換屆。現就做好村經濟合作社換屆選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適用範圍
(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落實中央和省、市委有關村(社區)組織換屆的部署要求,根據新修正的《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高質量做好村(社區)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省農辦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做好村經濟合作社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高質量做好2020年村(社區)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實施意見》,精準把握落實中央精神和省、市政策要求,務求於法周延、規範高效,按期高質量完成村經濟合作社換屆選舉工作,進一步加強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建設,不斷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為提升黨在基層的執政能力提供重要的物質基礎。
(二)適用範圍。所有村經濟合作社(包括已完成股份製改革的村經濟合作社即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未完成股份製改革的村經濟合作社、撤村建居後集體經濟組織未終止的股份經濟合作社)。
二、需要重點把握的問題
(一)高標準落實“一肩挑”要求。全麵加強黨組織對村(社區)其他組織的領導,通過法定程序將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股社分離的村經濟合作社黨組織書記選為村經濟合作社社長。
(二)規範機構設置。村經濟合作社的權力機構是社員大會,執行機構為村經濟合作社管理委員會(簡稱“社管會”),監督機構為村經濟合作社監督委員會(簡稱“社監會”)。村經濟合作社可以設社員代表大會,社員代表大會經社員大會授權行使職權。要進一步規範村經濟合作社內設機構設置,明確機構職責,不能以股東大會代替社員大會,不能以“董事會”代替社管會。
(三)任期三年改五年。村經濟合作社社員代表由社員大會在十八周歲以上有選舉權的社員中選舉產生,任期由原來的三年改為五年,可以連選連任。社管會成員、社監會成員每屆任期同步由三年改為五年,可以連選連任。
(四)加強權力監督。從有利於加強“一肩挑”後村級權力監督出發,選優配強社監會,通過法定程序把有社員資格的黨組織副書記、紀委書記、紀檢委員或者負責紀檢工作的黨組織班子成員選為社監會主任。
(五)妥善做好規模調整村(社區)換屆工作。對村經濟合作社未完成合並的,村黨組織書記應兼任其社員資格所在的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村內其他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合作社社長原則上由村黨組織班子成員或下轄黨組織書記兼任。撤村建居社區經濟合作社未終止的,具有經濟合作社社員資格的社區黨組織書記一般應兼任其社員資格所在的經濟合作社社長,也可由社區黨委或黨總支下轄黨支部書記兼任經濟合作社社長。
三、規範選舉程序
村經濟合作社換屆選舉期間,要嚴格把握以下程序:
(一)做好換屆選舉準備工作。建立健全村經濟合作社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構,製定換屆選舉實施意見,編製社員選民資格確認和公示、社員代表推選辦法、社員大會授權書、社管會和社監會候選人推薦表和確認書及公示、選舉辦法等範本,召開換屆工作會議,開展宣傳和選舉工作相關人員培訓。
(二)建立社員選舉委員會。依法推選產生村經濟合作社社員選舉委員會(簡稱“社員選舉委員會”),主持社管會、社監會選舉工作。社員選舉委員會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5-9人組成,原則上應具備社員資格。社員選舉委員會與村民選舉委員會一致的,允許個別成員不具有社員資格,但應經社員代表會議授予其行使社員選舉委員會成員的相應職權,但不享有社員其他權利。社員選舉委員會應報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確認後公布。
(三)開展社員選民(戶)登記。村經濟合作社在對社員資格審核確認基礎上必須開展社員選民或社員戶代表登記,並張榜公布,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報鄉鎮(街道)備案。
(四)推選社員代表。社員代表在有選舉權的社員中選舉產生,代表人數根據村經濟合作社社員規模確定,一般按每5-15戶選舉一人或按社員總人數的五分之一確定,一般與村(居)民代表人數大體相當。在推選社員代表時,要注意廣泛性和合理性,兼顧社員代表的職業、年齡分布,可以和村(居)民代表交叉,將具有社員資格的村(居)民代表依法推選為社員代表,但社員和村(居)民重合度不高的地方應從實際出發確定社員代表的數量和人選。在推選社員代表時,可同步將社員大會的職權授予社員代表大會。
(五)製定選舉辦法。根據各地製定的村經濟合作社選舉辦法和操作範本,結合本社實際,明確社管會、社監會機構設置及職數、任職條件、投票選舉的方式和程序等內容,一般應由社員大會或新一屆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也可由上一屆社員代表會議通過,及時向社員公告,報鄉鎮(街道)備案。
(六)推選社管會、社監會成員候選人。社管會一般由社長、副社長和成員共3-7名組成,對規模較大的村,可視情增加1-2名,社管會成員原則上在社員代表中產生。社監會一般由主任和成員共3-5人組成,社監會成員原則上在社員代表中產生,也可在村(居)監會選舉基礎上,經社員代表會議確認產生。
按照“四過硬、五不能、六不宜”要求,嚴把社管會、社監會成員資格條件,社員選舉委員會在充分征求社員意見基礎上,采取黨組織推薦、社員推薦或自薦等方式提出社管會、社監會成員候選人預備名單,報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審核,並提交縣級部門聯審。審查後符合候選人資格條件的,由社員選舉委員會將預備人選名單在本社範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3日。公示無異議的,由選舉委員會報鄉鎮(街道)確定候選人正式名單後張榜公布,候選人可以有差額。要將村(社區)、村經濟合作社黨組織書記推薦為社管會成員候選人,對異地任職或下派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可經社員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授予其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行使主持本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活動的相關權利,但不享受社員經濟權益。社管會、村(社區)和村經濟合作社黨組織、村(居)委會成員及其近親屬、本社財務人員不得作為社監會成員候選人,擔任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的村(社區)黨組織成員除外。
(七)組織投票選舉社管會、社監會成員。組織召開社員大會或經社員大會授權的社員代表大會進行無記名投票選舉社管會成員、社監會成員。投票前,做好領票、投票、計票、唱票等相關準備工作。選舉結果經社員選舉委員會確認後當場公布。對通過“另選他人”形式當選的人員,應在對這些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有無違反換屆紀律行為調查後,再行公布當選名單。推進社管會成員與村(社區)和村經濟合作社黨組織成員、村(居)委會成員交叉任職,但要防止全部交叉兼職。
(八)選舉社長和社監會主任。社長由社管會在其成員中選舉產生,社監會主任由社監會在其成員中產生。村(社區、經濟合作社)黨組織副書記、紀委書記、紀委委員或者負責紀檢工作的黨組織班子成員不具有社員資格的,應將具有社員資格的黨組織成員或黨員選舉為社監會主任。選舉結果報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審核同意後公布,並報區、縣(市)農業農村部門(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九)完善村經濟合作社章程。新一屆社管會要及時完善章程,將任期“三改五”、村經濟合作社負責人與其黨組織書記“一肩挑”等新情況、新要求寫入章程予以明確,提出加強集體資產管理和發展集體經濟的相關措施。
(十)做好變更登記和資料移交。換屆選舉後,村經濟合作社名稱、社長、章程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區、縣(市)農業農村部門(業務主管部門)申請集體經濟組織變更登記,換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書。上一屆社管會、社監會應當在新一屆社監會產生之日起10日內向新一屆社管會、社監會移交相關印章、印鑒、登記證書和財務會計檔案、資料等。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責任落實。各地農業農村部門(業務主管部門)要切實扛起指導主責,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村經濟合作社換屆選舉工作。加強與組織、民政等部門的溝通協調,主動參與、積極作為,保障村經濟合作社選舉與村(社區)黨組織、村(居)民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選舉統籌推進,努力形成黨委統一領導,職能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換屆選舉工作機製。
(二)加強協同推進。村經濟合作社換屆選舉應在村(社區、經濟合作社)黨組織換屆後安排實施,對按章程規定任期未滿的村經濟合作社(未滿6個月的除外),要指導其通過修訂章程等方式統一納入此次換屆。積極推動村經濟合作社換屆選舉與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穿插進行,與村(居)務監督委員會選舉同步開展,社員選舉委員會與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同步產生,選民同步登記,社員代表與村(居)民代表同步推選,社監會與村(居)監會候選人同步推薦、審核、公布。
(三)加強業務指導。要建立健全村經濟合作社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機製,抓好村經濟合作社換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要深刻領會村(社區)組織換屆法律法規、中央和省市換屆政策,研究製定換屆選舉實施意見和相關文書範本,做好政策解釋、選舉指導、答疑釋惑工作。強化業務培訓,認真接待來信來訪,確保換屆選舉平穩順利。
本通知自2020年11月30日起實施。
附1
村經濟合作社換屆選舉辦法範本
本範本中〔〕內文字部分為選擇性內容,【】內文字部分為解釋性內容,或……部分為補充性內容。各村經濟合作社在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基礎上,可根據本社實際,參照本範本製定選舉辦法。
村經濟合作社選舉辦法
( 年 月 日經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根據《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浙江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及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本社實際,製定本選舉辦法。
一、在上級黨委和村黨組織領導下,由社員選舉委員會主持本村經濟合作社社管會、社監會選舉工作。
二、社員選舉委員會組織開展有選舉權社員〔社員戶〕登記。
年滿18周歲的社員,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除外。計算社員選民年齡的時間,以本社公布的選舉日為準。姓名、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無身份證的,以戶籍登記為準。
本社社員選民登記日為xx年xx月xx日。
三、本村設社管會成員xx名,其中:社長1名、副社長xx名、成員xx名;社監會成員xx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xx名、成員xx名。
本屆社管會和社監會成員由社員大會〔社員大會授權的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任期5年,可以連選連任。
本社選舉日為xx年xx月xx日。
選舉社管會和社監會成員進行等額〔差額〕選舉。
社長、社監會主任選舉采取先選舉產生社管會成員、社監會成員,然後在當選的成員中選舉產生社長、社監會主任〔社長、社監會主任選舉由社員大會授權的社員代表大會(社員大會)直接選舉產生社長、社管會成員、社監會主任、社監會成員〕,社長、社監會主任采取等額〔差額〕選舉方式產生。
采用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的,選舉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員代表參加會議方為有效,候選人獲得應到會社員代表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采用社員大會選舉的,候選人獲得應到會社員選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
四、社管會、社監會成員候選人應為依法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本社社員;應具有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過硬,聽黨話、跟黨走,認真學習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牢記初心使命,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責任擔當過硬,重實幹、敢作為,有幹事創業激情,有迎難而上的奉獻精神,積極投身鄉村振興實踐,熱心為群眾辦事解難,在“兩手硬、兩戰贏”中表現良好;
(3)治理能力過硬,會發展、善服務,懂得經營管理,善做群眾工作,在帶領群眾致富、建設美麗家園、推進基層治理上有思路有實招,能團結帶領黨員群眾共創美好生活;
(4)品行作風過硬,講公道、守規矩,為人正派、誠實守信、幹淨幹事,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注重樹立良好家風,在群眾中有較好口碑和較高威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為社管會、社監會成員候選人,當選無效。
一是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涉黑涉惡問題的;二是受到黨紀或政務處分尚未超過所受處分有關任職限製期限,以及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調查處理的;三是非法宗教的參與者、實施者,參與邪教組織的,組織、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勢力幹擾侵蝕基層組織和基層政權的;四是有拉票賄選或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被查處未滿5年的;五是喪失行為能力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宜列為社管會、社監會候選人。
一是在疫情防控、防台救災等重大應急處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職守、拒不配合、幹擾破壞等情形的;二是有嚴重違法用地、違章建房行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內有嚴重損害生態環境行為被查處的;三是近5年內有煽動群眾鬧事、擾亂公共秩序、涉黃涉毒等行為被處理的;四是本屆任期內有考核不稱職、被歇職教育未整改、被依法罷免等情形,近3年內先鋒指數考評中曾被評為不合格黨員,以及長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職務的;五是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至今未撤銷的,有侵占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等行為未整改到位的;六是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上述六種情況人員當選的,原則上應勸其辭職。
六、實行社管會成員之間、社管會成員與村黨組織、村委會班子成員之間任職回避。由村黨組織書記兼任的社長應與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實行任職回避。社管會成員與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實行任職回避。出現應與村黨組織、村委會班子成員回避情形人員當選的,當選無效。
除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的黨組織成員外,社管會、村黨組織和村委會成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本社財務人員不得作為社監會的成員候選人。社監會成員之間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關係的,實行任職回避。出現應回避人員當選的,當選無效。
社管會、社監會班子成員內出現應回避情形的,留任其中職務最高的人員;職務相同,留任得票數最多的人員;職務相同、得票數相同的,應當繼續組織投票,留任得票數最多的人員(其他需回避對象各地可結合實際研究確定,並在選舉辦法中予以明確)。
七、社管會、社監會候選人名單由社員選舉委員會在充分征求社員意見基礎上,采取黨組織推薦、社員推薦或自薦等【也可以僅選一種或兩種】方式提出,報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審核後,並提交縣級部門聯審。審查後符合候選人資格條件的,由社員選舉 委員會將預備人選名單在本社範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 3 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社員選舉委員會報鄉鎮(街道)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後張榜公布。候選人要按照“先定事、後選人”的要求,根據村五年工作規劃和發展目標,提出並簽訂競職承諾書、幹事承諾書和辭職承諾書。對拒不簽訂“三項承諾”書的,取消候選人資格。
八、將村黨組織書記提名為社管會候選人,通過法定程序選為村經濟合作社社長。將符合條件的村監會主任通過法定程序選為社監會主任。
不得將同一人同時提名為社管會、社監會成員候選人。社管會成員與社監會成員不得交叉任職。
九、對違反“十嚴禁” “十不準”換屆紀律,通過不正當手段當選社管會、社監會成員的,當選無效,並由上級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選舉設監票人一名、計票人二名,由社員選舉委員會提名,提請社員代表大會通過。被提名為候選人的人員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監票人、計票人。
十一、社員選民〔社員代表〕對選票上的候選人,可以投讚成票,可以投不讚成票,可以另選他人,也可以棄權。讚成的在候選人姓名上麵的空格內畫一個“○”或“√”;不讚成的在候選人姓名上麵的空格內畫一個“×”;另選他人的,在候選人後麵的空格內寫上另選他人 的姓名,並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內畫“○”或畫“√”,隻寫姓名不畫 “○”或畫“√”的不計得票數。棄權的不畫任何符號。社員代表不能畫寫選票時,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或代寫員),按照選舉人的意願代為畫寫。填寫選票應使用藍、黑水筆或圓珠筆,字跡要清楚,符號要正確,如符號模糊不清,對無法辨認的部分不計票。每張選票所選的人數等於或少於應選人數的為有效票,多於應選人數的為無效票。因故未出席會議的社員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為投票。
十二、投票結束後,當場啟封票箱,清點投票張數,收回的選票等於或少於發出的選票,本次選舉有效;收回的票數多於發出的選票,本次選舉無效,應重新投票選舉。如遇得票數超過半數的候選人數多於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少為序,取足應選名額;如遇候選人得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得票數相等的候選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得票數超過半數的候選人少於應選名額時,是否就不足職位進行另行選舉,由社員選舉委員會報請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研究確定。如需另行選舉,以第一次選舉得票多少排序確定候選人,進行差額選舉。另行選舉以得票多的當選,但得票數不得少於應到社員代表的三分之一。
計票完畢,由監票人向大會報告選舉票數。社員選舉委員會當場(當日或次日)公布當選結果。
十三、選舉結束後,當選人名單經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審核同意後向全體社員公布,並報鄉鎮(街道)和區、縣(市)農業農村部門(業務主管部門)備案。對通過“另選他人”形式當選的人員,應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和有無違反換屆紀律行為調查後,再行公布當選名單。
十四、本選舉辦法於 年 月 日經村社員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
十五、本選舉辦法由社員選舉委員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提交社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xxxxx村經濟合作社社員選舉委員會
年 月 日
附2
附3
區、縣(市) | 選舉人員 | 選舉方式 | 社管會個數 | 經濟合作社成立黨支部數 | 社管會成員(含社長)情況 | 社長情況 | 社監會情況 | ||||||||||||||||
確認社員選民數 | 推選社員代表數 | 社員大會選舉(含社員戶代表選舉) | 經授權的社員代表會議選舉 | 總數 | 黨員 | 女性 | 35周歲及以下 | 60周歲及以上 | 大專及以上學曆 | 初中及以下學曆 | 由村兩委成員兼任數 | 擔任集體資產專管員(會計、文書、報賬員)的人數 | 總數 | 黨員 | 村黨組織書記兼任數 | 經濟合作社支部書記兼任數 | 社監會個數 | 與村務監督委員會同一套班子的個數 | 村黨組 織副書 記、紀委 書記、紀 檢委員 或分管 紀檢的 成員兼 任社監 會主任 數 | 村監會主任兼社監會主任數 | |||
村經濟合作社換屆情況統計表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