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錢塘新區農業發展服務中心2020年預算公開
- 發布日期:2020-05-2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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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三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訂“三農”和林業水利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並監督實施。起草有關“三農” 和林業水利工作的規範性文件。參與涉農的金融保險等政策製定。
(二)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參與推動發展新區農村公共服務、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等農村社會事業工作。
(三)擬訂並實施深化農村經濟體製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製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負責農民承包地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製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組織實施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高效生態農業產業體係建設。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休閑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指導農產品營銷管理工作和農業國內展示展銷活動。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係、生產體係、經營體係,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農業機械、農藥使用和漁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農業農村領域生態環境工作,配合做好農業生態環境汙染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管理新區糧食儲備,貫徹落實糧食購銷政策,指導新區糧食購銷等工作,組織落實“ 訂單糧食” 任務,推進糧食產銷合作。保障特殊群體的政策性糧食供應。組織落實區級儲備任務,負責區級儲備糧食的庫存安全。監督管理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
(七)負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參與製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係建設。指導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八)負責農業資源管理和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畜牧)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係建設,參與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係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監測動植物疫情病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製機製改革、區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複工作。擬訂林業生態保護修複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林地、濕地重點生態保護修複工程,指導森林資源的培育。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擬訂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及利用政策,組織、指導林業產業化、林業綜合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林業種苗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新區林地、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林地、濕地資源保護發展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林地、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動態監測和評估工作。負責林地管理工作,組織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劃定、建設、保護和利用。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等工作,監督管理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和自然遺產等的管理。
(十四)負責指導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製度等改革工作,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糾紛調解。負責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五)指導新區水資源保護、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製度。組織編製水資源保護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新區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價工作。負責區級重要河湖、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節水型社會工作。指導水文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組織指導開展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開展水旱災害防禦相關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製區級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組織製定水旱災害防禦水利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協調錢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業務指導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指導水利工程運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及開發利用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局管理的除外)。負責區屬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河道管理。指導農村水利工作。
(十八)推動農業、林業、水利科技體製改革和農(林)業技術推廣隊伍體係建設。指導農(林)業產業技術體係和農(林)技推廣體係建設,組織開展農業、林業、水利領域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林)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農(林)業野生植物保護工作。
(十九)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和對外合作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組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農業農村、林業水利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二十) 擬訂扶貧開發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協調督促對口支援和扶貧開發工作。完成上級對口支援和扶貧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銜接重點幫扶工作。
(二十一)承擔“ 飛地” 區塊協調對接工作。
(二十二)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本部門共有預算單位1家,其中:行政單位0家、事業單位1家。具體為:杭州錢塘新區農業發展服務中心
二、部門預算總體情況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詳見表1-5)
1.收入預算總體情況
部門收入預算總計49,450.11 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8761.44萬元,增長139.00%,主要原因是增加農村生活汙水建設項目補助費及鄉村振興專項資金。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9,450.11萬元,專戶資金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
2.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部門支出預算總計49,450.11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8761.44萬元,增長139.00%,主要原因是增加農村生活汙水建設項目補助費及鄉村振興專項資金。
按支出功能分類:城鄉社區支出(類)23,058.06 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類)90.5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74.42萬元,農林水支出(類)26,227.13萬元。
按支出用途分類:基本支出380.52 萬元,項目支出49,069.59 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事業單位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事業單位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年末結餘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下年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詳見表6-8)
1.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情況
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計49,450.11 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8761.44萬元,增長139.00%,主要原因是增加農村生活汙水建設項目補助費及鄉村振興專項資金。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6,392.05 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3,058.06 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
2.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計49,450.11 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8761.44萬元,增長139.00%,主要原因是增加農村生活汙水建設項目補助費及鄉村振興專項資金。
按支出功能分類:城鄉社區支出(類)23,058.06 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類)90.5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74.42萬元,農林水支出(類)26,227.13萬元;年末結餘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下年0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合計26,392.0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5,703.38 萬元,增長27.57%,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大對農林牧漁業的補助。
其中:
糧油物資儲備支出(類)糧油事務(款)其他糧油事務支出(項)預算為90.50 萬元,主要用於規模種糧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805.04 萬元,下降95.23%,主要原因是減少的資金調整在農林水支出內。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利用與保護(項)預算為74.42 萬元,主要用於商品有機肥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2.16萬元,下降22.94%,主要原因是該資金為2019年度有機肥補貼剩餘部分。
農林水等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資金(項)預算為6,000.00 萬元,主要用於對口支援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增加633萬元,增長11.79%,主要原因是對口幫扶力度增加。
農林水等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行業業務管理(項)預算為297.00萬元,主要用於林業管理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增加90.71萬元,增長43.97%,主要原因是增加林業發展“十四五”時期的規劃編製、綠化造林等項目。
農林水等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其他農村綜合改革支出(項)預算為1,455.00 萬元,主要用於農村管理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34.50萬元,下降13.88%,主要原因是美麗鄉村建設補助項目資金轉到鄉村振興專項資金內。
農林水等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病蟲害控製(項)預算為15.69萬元,主要用於動物防疫方麵的支出。新增事項。
農林水等支出(類)農業農村(款)成品油價格改革對漁業的補貼(項)預算為84.41萬元,主要用於油價補助、標準化漁船改造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9.76萬元,下降18.97%,主要原因是對2019年度項目的結算。
農林水等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產品質量安全(項)預算為208.00 萬元,主要用於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方麵的支出。與上年執行數基本持平。
農林水等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村合作經濟(項)預算為232.00萬元,主要用於土地確權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32.0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土地確權相關工作尾款支付。
農林水等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業生產扶持補貼(項)預算為6,816.00 萬元,主要用於農業政策性保險、農機化促進項目、科技興農、糧食生產扶持、糧食收儲、糧食功能區、有機肥、病蟲害、農機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增加6,816.00 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各項目從不同的項目整合至此項目。
農林水等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支出(項)預算為2,749.29萬元,主要用於動物疫病防控、漁業管理、現代農業、鄉村振興產業發展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665.43 萬元,增長153.67%,主要原因是鄉村振興產業發展方麵支出增加。
農林水等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預算為40.52萬元,主要用於農發中心工作經費、公車改革及對家庭和個人的補助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減少3,851.21萬元,下降98.96%,主要原因是此項目調整至其他不同的項目。
農林水等支出(類)其他農林水支出(款)其他農林水支出(項)預算為3,246.75 萬元,主要用於珍貴彩色林、農業救災、耕地地力保護、鄉村產業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增加3052.13萬元,增長1568.22%,主要原因是鄉村產業補助、耕地地力保護、珍貴彩色林等項目均為新增項目。
農林水等支出(類)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預算為340.00萬元,主要用於江堤河道監管中心其他人員費用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增加34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其他項目調整至此項目。
農林水等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項)預算為3,540.00萬元,主要用於江堤河道運維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增加3,540.0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其他項目調整至此項目。
農林水等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預算為1,202.49萬元,主要用於水利管理、水利水旱災害防禦、防潮方麵的支出。與上年執行數基本持平。
1.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情況
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合計23,058.06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3,058.06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支付農村生活汙水補助、美麗鄉村補助、智慧農業項目補助經費。其中: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預算為23,058.06萬元,主要用於農村生活汙水、美麗鄉村、智慧農業項目方麵的支出。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3,058.06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支付農村生活汙水補助、美麗鄉村補助、智慧農業項目補助經費。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詳見表9)
按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合計380.52 萬元,其中:
1.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
2.商品和服務支出34.20 萬元,主要包括公用經費支出。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58 萬元,主要包括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4.其他支出340萬元,主要包括江堤河道監管中心其他人員經費支出。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詳見表10)
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數合計5.70 萬元,比上年下降65.45%,主要原因是公車移交至公車管理部門。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2.85 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國(境)經費主要用於機關及下屬單位人員的業務交流、學習等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支出2.85 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公務接待費支出主要用於接待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0萬元,比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車移交至公車管理部門,公務用車運維費預算支出減少。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於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0萬元,主要用於按規定保留的0輛公務用車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
三、預算績效情況
1.總體情況。2020年,本部門財政性資金安排的項目實現績效目標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資金26,392.05 萬元。
2.重點項目情況。
(1)落實糧食收購和儲備環節的各項扶持政策,根據市委市政府對錢塘新區的糧食安全責任製考核要求,做好新區地區儲備糧收購、儲備、輪換、管理等工作,保障地方政府應急保障供應能力。保障新區農戶麵對重大自然災害時的種子供應,避免拋荒。根據儲備規模、協議等內容,本年度安排該項目金額2,716.00萬元。
2020年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 ||
單位名稱 | 杭州錢塘新區農業發展服務中心 | |
項目名稱 | 糧食收購儲備專項資金 | |
項目資金 | 2716 | 單位:萬元 |
績效目標名稱 | 目標值 | 目標值設定說明 |
一、產出目標(數量、質量、時效) | ||
保證區級糧食儲備規模 | 20500噸 | 根據市政府下達地方糧食儲備規模測算,保障地方政府口糧自給能力。 |
保證區級救災種子儲備規模 | 8萬公斤 | 根據新區糧食種植規模測算,通過救災種子儲備,確保應急狀況下種子供應能力。 |
救災種子儲備惠及戶數 | ≥30戶 | 根據新區規模種植大戶總數和涉及品種需求量測算。 |
二、效益與效果目標(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和滿意度等) | ||
提升新區農戶種糧積極性 | 有效提升 | 通過落實國家糧食最低收購保護價和訂單獎勵發放,充分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 |
(2)為確保水利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開展圍墾區域30條長158km河道長效保潔管理;31座內河節製閘的日常維護;一線標準海塘55.1km日常管護;四格閘、850閘、下沙閘配水排灌運行維護等。依據《2018年水利工程維護定額》和省水利廳《堤塘養護管理辦法》等有關標準,根據往年撥付情況進行測算,本年度安排該項目金額3,540.00萬元。
2020年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 ||
單位名稱 | 杭州錢塘新區農業發展服務中心 | |
項目名稱 | 2020年江堤河道運維費 | |
項目資金 | 3540 | 單位:萬元 |
績效目標名稱 | 目標值 | 目標值設定說明 |
一、產出目標(數量、質量、時效) | ||
水利設施管護質量 | 優 | 通過對養護單位的月度、季度、年度綜合評價指標來提升管護質量 |
水利設施能夠正常運行 | 全年 | 管理單位全年不間斷養護管理 |
二、效益與效果目標(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和滿意度等) | ||
堤塘河道麵貌改善 | 明顯改善 | 通過月度考核,不定期監督檢查,保護環境整潔 |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情況。2020年,本部門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4.2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1.8萬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為壓縮開支,機關運行經費減少。
2.政府采購情況。2020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760.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33.0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727.0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0萬元。
3.國有資產情況。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或專用設備0台(套)。
四、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專戶資金收入:當年財政專戶核撥的資金,主要指部門按規定上繳財政專戶的各類政府非稅收入。
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後按國家規定提取、用於彌補以後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是部門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部門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事業單位經營支出: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事業單位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事業單位上繳上級支出: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因公出國(境)費: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公務接待費: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公務用車購置費: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等附加費用)。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其他用車。
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資金開支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表:
表1.2020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表2.2020年部門收入預算總表(分科目)
表3.2020年部門收入預算總表(分單位)
表4.2020年部門支出預算總表(分科目)
表5.2020年部門支出預算總表(分單位)
表6.2020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7.2020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8.2020年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9.2020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10.2020年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