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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489698/2022-00003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農〔2022〕9號 公開日期: 2022-02-17
發布單位: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 統一編號: ZJAC65-2022-0001
有效性: 有效 關聯類型:

關於進一步加強整鄉鎮推進山區農業產業發展項目管理的補充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整鄉鎮推進山區農業

產業發展項目管理的補充通知

 

各區、縣(市)農業農村局,各項目實施鄉鎮:

根據《杭州市農業農村局關於整鄉鎮推進山區農業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杭農〔2019〕8號)和《杭州市整鄉鎮推進山區農業產業發展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杭農〔2019〕3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第一批、第二批整鄉鎮項目試點實施情況,現就進一步加強整鄉鎮試點項目實施和管理補充通知如下:

(一)強化工作責任。鄉鎮是試點項目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負首責的工作機製,分年度明確實施項目、建設內容,落實投資主體、投入金額、推進方式。區、縣(市)農業農村局是試點項目的管理主體,要建立健全項目審核、變更管理、業務指導、階段性評估、組織驗收等製度,督促抓好試點項目的落實和推進。市農業農村局要加強項目進度調度和實地督導,完善獎補政策,在縣級年度評估的基礎上開展績效評價。

(二)明確項目重點。圍繞試點鄉鎮選擇的農業主導產業,重點支持以下7個方麵項目:

1.主導產業的擴麵擴產。鼓勵鄉鎮國有企業、農業企業、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殖大戶等聯農帶農能力強的農業經營主體,通過土地流轉、訂單聯結、農業社會化服務、“非糧化”整治優化等方式,擴大主導產業生產規模。

2.主導產業基地建設和改造提升。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宜機化綠色農業生產基地,引進新品種,建設提升基地內道路、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化設施農業,配置機器設備、數字設施、感知係統等設施設備。

3.農產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延長農業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優化供應鏈,提高農產品附加值。按照必須必要原則,新建或改造農產品生產加工廠房,配置農產品淨化、分級、幹燥、預冷、儲藏、保鮮、包裝等現代化設備和設施。鼓勵以鄉鎮為單位,建設共享型育秧中心、烘幹加工中心、分揀包裝中心、倉儲物流中心等設施。

4.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建設。鼓勵鄉鎮以國有企業(集體或聯合經濟組織)為平台,開發運營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加強品牌宣傳和推介,講好品牌故事,提高品牌知名度。鼓勵創新不同形式,開展統一品牌、統一包裝的農產品展示展銷。

5.農業產業社會化服務。鼓勵鄉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圍繞主導產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機具等方麵,加大與高校科研單位的合作,利用技術、機械等優勢,開展對農戶的技術培訓和生產指導,提供統一育秧、統一機耕、統一植保、統一采收、統一出售等農業生產全過程服務。

6.農業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鼓勵各類農業經營主體以主導產業為依托,培育發展“農業+教育”“農業+文創”“農業+旅遊”“農業+康養”等新型業態,實行農文旅結合,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農田變樂園、農產品變商品。

7.利益聯結機製創新。鼓勵各地創新形式,引導完善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紅”、訂單收購、二次返利、村企對接等多種形式利益聯結機製,帶動集體增收和農民致富。

(三)規範資金使用。要嚴格按照項目建設和財政資金管理有關要求,規範資金的撥付和使用。

1.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縣級要按資金管理要求及時將資金撥付到試點鄉鎮,鄉鎮要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將資金及時撥付至項目實施主體。實行資金預撥的,要及時跟進核實項目進度,並根據項目進度、支付憑證、審計報告等及時結清年度項目資金。年度實施項目原則上要在當年9月底前完成建設內容,於11月底前完成項目驗收和階段性績效評估,並及時撥付資金。

2.嚴格資金項目安排。各地要嚴格把控整鄉鎮項目安排,按照市級財政資金不重複享受原則,凡列入整鄉鎮項目的,建設內容不得與市級指導性任務和其他市級財政項目重複。同屬一大項目的,要分解明確不同的子項目名稱和具體實施內容。

3.規範資金支出用途。整鄉鎮項目補助資金必須圍繞當地的主導產業按照七個方麵扶持重點科學製定實施方案。同時,各地應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完善項目利益聯結機製,確保項目實施促進產業發展、集體增收、農民致富。涉及社會主體投資的建設項目必須采取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擇優選擇,各級財政補助額不得超過投資額50%且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150萬元;采購設施設備的各級財政補助額不得超過設施設備金額50%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農業社會化服務類項目,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

(四)嚴格項目管理。所有整鄉鎮試點項目都要按照項目化管理要求,實行表格式管理、清單化推進,形成閉環。

1.加強項目進展調度。實行項目一張表管理,每個試點鄉鎮要分年度列出項目名稱、建設內容、實施主體、項目進度、資金安排等(見附件1),實行每季調度,各區、縣(市)要於季度結束次月10日前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同時,加強項目實施績效調度,於每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報送績效情況表(附件2)。

2.嚴格項目變更管理。整鄉鎮試點年度項目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允許變更。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實施的,鄉鎮要及時向區、縣(市)農業農村局提出申請變更報告,由區、縣(市)農業農村局視情提出意見,作出批複,報市局進行備案。年度項目變更個數控製在20%以內,超出的予以取消,並相應核減補助金額。

3.強化項目實地督導。各區、縣(市)農業農村局要加強對項目實施的檢查指導,及時幫助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市農業農村局將結合“百村百企百基地”聯送等活動,進一步加強項目實地督導,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對創建工作開展不力的鄉鎮,將取消資格,停止撥付扶持資金。

本通知自2022年3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杭州市整鄉鎮推進山區農業產業化項目建設明細表

2.杭州市整鄉鎮推進山區農業產業化項目績效情況統計表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22月17

 

 

 


附件1

杭州市整鄉鎮推進山區農業產業化項目建設明細表

項目鄉鎮:       1

主導產業:                           

填報日期:            

項目年度

項目名稱

建設內容

實施時間     (年月)

形象進度(%)

項目資金總投入(萬元)

其中市級資金投入(萬元)

市級資金撥付進度(萬元)

建設主體

備 注

201910月-20209

項目1









項目2

















小計









202010月-20219

項目1









項目2

















小計









202110月-20229

項目1









項目2

















小計









合計










鄉鎮填報人:      聯係手機:            審核領導:             區、縣(市)審核領導:          

注:項目建設進度表實行季報製,於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次年1月10日上報。

附件2

杭州市整鄉鎮推進山區農業產業化項目績效情況統計表

                 區、縣(市)

    區、縣(市)上報人:          審核領導:                填報時間:        

鄉鎮

所轄村數(個)

截至目前的情況

同比增加

主要實現路徑和方法

主導產業土地占比(%)

主導產業農戶占比(%)

農業總產值(億元)

農業主導產業產值(億元)

主導產業產值占比(%)

整合及帶動其他資金(萬元)

主導產業土地占比增加百分點

主導產業農戶占比增加百分點

主導產業產值(億元)

主導產業產值占比(%)













1、土地集中流轉(涉及土地麵積和農戶數)
2、訂單保底收購(涉及土地麵積和農戶數)
3、統一社會化服務(涉及土地麵積和農戶數)
4、入股等方式(涉及土地麵積和農戶數)
5、帶動就業(涉及農戶數)
6、……

鄉鎮填報人:         聯係手機:                    審核領導:              

注:

1、涉及的農戶和土地以當前數據為準;產值如當前數據未能統計的,以前一季度數據為準。


2、“項目績效情況統計表”由項目鄉鎮每半年填報一次,並經鄉鎮主要領導審核後報送所屬區、縣(市)農業農村局進行審核彙總。


3、區、縣(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將審核彙總好的“項目績效情況統計表”於每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通過浙政釘群上報杭州市鄉村振興服務中心葛媛穎。聯係電話:878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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