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698/2023-0000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杭農〔2023〕2號 | 公開日期: | 2023-01-19 |
發布單位: |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杭州市鄉村振興局)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主題分類: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有效性: | 有效 | 關聯類型: |
《西湖龍井茶防偽溯源專用標識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 發布日期:2023-01-1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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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辦法製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2020年考察杭州期間“提升龍井茶的品質,注重品牌保護”重要指示精神,全麵準確落實2022年實施的《杭州市西湖龍井茶保護管理條例》要求,精準把握西湖龍井專用標識這一品牌保護的核心要素,破解相關管理製度不夠完善的現實瓶頸,進一步建立西湖龍井專用標識閉環管理機製,製定本辦法。
二、管理辦法製定依據
本辦法主要依據《杭州市西湖龍井茶基地保護條例》《杭州市西湖龍井茶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精神,並結合杭州西湖龍井茶保護和管理實際予以製定。
三、管理辦法主要內容
1.專用標識分類。西湖龍井防偽溯源專用標識(以下簡稱西湖龍井專用標識)分為“證明標N(茶農用)”和“證明標Q(企業用)”兩種樣式。西湖龍井專用標識應當清晰,包含使用主體、年份、規格、編號、防偽信息等內容。
2.數量核定。由區、鎮、村三級對西湖龍井茶生產經營者的茶地權屬、茶品種、茶產量等基礎數據進行核定,由所在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西湖龍井茶數字化管理係統中的基礎數據庫進行更新維護。
3.標識規格和製作。西湖龍井專用標識的樣式,由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確定。西湖龍井專用標識的規格:“證明標N(茶農用)”每枚標識規格為125g、250g,“證明標Q(企業用)”每枚標識規格分為20g、30g、50g、100g、125g、150g、200g和250g八種。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相關規格。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西湖龍井專用標識的印製。
4.發放和申領。西湖龍井茶生產經營者根據西湖龍井茶數字化管理係統電子賬戶中核定的數量,按需按實領取西湖龍井專用標識。茶企(或組織)之間、茶企(或組織)和茶農之間的西湖龍井茶交易,應當直接等量劃轉西湖龍井茶數字化管理係統中的西湖龍井專用標識數據,不得直接交易西湖龍井專用標識。
5.退還和銷毀。西湖龍井茶生產經營者已經領取但在申領年度內未使用的西湖龍井專用標識,在茶葉銷售結束後應當及時退還。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銷毀多餘的西湖龍井專用標識。
6.監督管理。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及負有西湖龍井專用標識相關行政執法職能的機構應加強對西湖龍井專用標識的監督管理,根據職責及時處理西湖龍井專用標識違規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執法力度。
四、管理辦法適用範圍
西湖龍井茶包裝銷售的,應當在包裝顯著位置加貼西湖龍井專用標識。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銷售的,應當在產品介紹頁麵顯著位置予以明示。西湖龍井專用標識印製、申領、發放、使用、回收、保管、銷毀及監督檢查等活動,應遵守本辦法。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其聯係方式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杭州市鄉村振興局)種植業和種業處 鈕杭,聯係方式:0571-8525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