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農業農村局(杭州市鄉村振興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 發布日期:2023-02-21 09:29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業務部門的精心指導下,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緊緊圍繞《杭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要求,認真履行部門職責,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規範農業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加強農業農村法治教育,為全市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現將我市農業農村係統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1.嚴格規範性文件管理。完善規範性文件管理,實行規範性文件製定申報立項製度,做到規範性文件製發全過程規範化管理,對規範性文件做到應審必審。今年出台規範性文件1件,對2件規範性文件進行後評估工作。堅持立改廢釋並舉,開展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對24件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2.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持續推進農業農村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全麵落實“告知承諾”,全市農業係統有13個許可事項實現告知承諾製,35個許可事項實現即辦,所有許可事項實現網辦,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網上申請率和辦事率均達到100%。組織開展“無證明化”改革,清理權力事項庫,取消無依據的證明材料20項。2022年共受理行政許可事項137241件。
3.推進政府數字化改革。加快數字“三農”建設,進一步梳理辦事事項,優化辦事流程,行政權力事項認領率達100%。全麵推廣掌上執法,截至目前執法檢查400餘次,掌上執法率達100%。
4.強化公平競爭審查製度。對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實現公平競爭審查全覆蓋,規範公平競爭審查流程,提升質量和效果。開展涉及公平競爭文件的清理工作,持續清理和廢止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規定。共審查涉及公平競爭政策措施文件8件,其中經審查對政策措施草案進行修改調整1件,經審查適用例外規定1件。對27件由我局牽頭實施的杭州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招投標文件進行存量清理。
5.規範農業行政權力運行。實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管理規定》落實2022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1項。嚴格行政機關合同管理,健全合同合法性審查機製,有效降低法律風險。全年共對56份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涉及金額430餘萬元。健全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製度,繼續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為我局提供法律谘詢,並加強係統內公職律師培養和聘用,我局現有公職律師1人。
6.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全麵夯實執法主責主業。高質量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三大水係”禁漁、“綠劍”係列執法等各項工作落實。全市全年共辦理農業行政處罰案件2869件,罰沒款501萬餘元,移送公安機關70件,全省領先。2個案件被評為全國漁政執法優秀案卷和典型案例,6個案件被評為全省優秀農業行政處罰案卷和典型案例。“三大水係”首次禁漁執法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金誌副書記、劉嬪珺副市長的批示肯定。穩步推進行政執法改革。按照省、市“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任務部署要求,完成隊本級內設的西湖、濱江執法大隊下放屬地城區管理,指導區縣(市)下沉鎮街管理,下沉率均達到65%以上,賦權鎮街農業執法事項共224項。
7.嚴格落實普法責任製。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嚴格落實部門普法責任製,結合“走心連心三服務”、“百村百企百基地聯送”、“科技下鄉服務月”、“中國農民豐收節”開展社會覆蓋麵廣、農民群眾參與度高的普法活動。組織開展“憲法進鄉村”12.4主題活動,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推動農業農村法律法規進村入戶。
二、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人才有待進一步充實。農業農村係統法製機構力量相對薄弱,存在人員老化、工作力量不足等問題。法治人才缺乏的問題一直比較凸顯。行政審批窗口許可事項繁多,辦件量大,但工作人員力量一直得不到保障。部分區縣市農業農村法製部門往往身兼審批、法製審核、法製督查數職於一身。法製隊伍力量的薄弱,導致鄉村治理法治化推進過程中效率不高,成效不顯著等諸多問題。
2.農業執法隊伍業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綜合執法能力參差不齊,部分人員對新的法律法規掌握不夠。執法案卷質量不高,案卷的製作和歸檔不規範,瑕疵較多。
3.法治思維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執法人員遇到新情況新問題,仍習慣憑老經驗、用老辦法辦事,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意識和能力有待提升。
4.依法行政有待進一步規範。業務處室、區縣市農業法製部門對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業務能力參差不齊,對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的程序不熟悉,缺乏係統性培訓。
5.法治宣傳載體不夠豐富。普法形式不夠新穎、不夠豐富,注重於主題活動較多,融合於實際工作較少,相對缺少針對性、實效性和常態化工作機製,社會公眾對於鄉村振興工作的知曉度和滿意度還有待提高。
三、2022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我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抓住領導幹部“關鍵少數”全麵推進法治工作落實的部署要求,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主要負責人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緊密圍繞“鄉村振興”戰略,親自部署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過問重大問題,親自協調重點環節,親自督辦重要任務,全麵完成法治建設各項工作。
1.強化組織領導。及時調整局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落實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聽取局法治建設工作彙報,研究法治建設問題,明確法治建設要點,部署法治建設工作,分解法治建設任務,進一步明確責任部門,確保法治建設工作有序推進。積極發揮局法治聯絡員隊伍作用,在規範性文件製定、公平競爭審查、普法宣傳等方麵發揮處室職能作用,形成法治建設工作合力。召開局係統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工作會議,對法治建設工作進行專題部署,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及時向上級部門書麵報告我局法治建設工作推進情況,並通過局網站公開發布。
2.健全工作機製。製訂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議事規則,圍繞提升針對性和實效性,研究製定科學行政決策、規範合同管理等具體工作規定,健全完善法治工作製度體係。完善信息公開機製,及時公布黨務、政務應主動公開的內容,廣泛接受監督,主動接受質詢,不斷增強工作的透明度,擴大黨員和群眾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
3.提升法治思維。深入學習宣貫習近平法治思想,通過黨組中心組、專題培訓等形式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八進活動。狠抓關鍵少數,高度重視領導幹部和公務人員的學法用法工作,通過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加強法治培訓,切實提高領導幹部和公務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
4.嚴格依法決策。始終堅持民主集中製,嚴格按照製度執行決策程序,形成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和合法性審核工作機製,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決策中的積極作用,做到實施決策自覺以法規製度為據,力求決策科學合法合規。
5.強化責任落實。嚴格按照局黨組研究確定的局年度法治建設工作要點,圍繞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規範農業行政權力運行、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推進權力運行製約監督、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及強化法治建設工作保障等方麵開展具體工作,並做好本年度法治建設主要任務分解工作。
四、2023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1.強化鄉村振興法治保障。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執行和後評估工作,確保依法科學民主決策。進一步規範農業農村行政執法,全麵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出台《杭州市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和《杭州市農業農村領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
2.持續推進依法行政。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研究項目編製要求,推進地方涉農立法,持續優化具有杭州特色的涉農地方性法規規章體係。加強規範性文件管理,落實局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規範審核程序。探索構建第三方為補充的合法性審查多方協同機製。將合法性審查與公平競爭審查有效銜接,提高審核質量和效率。提升法製工作能力,做好法務工作典型案例收集、評選工作及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3.加強綜合執法建設。持續開展專項執法活動。重點開展“三大水係”禁漁期執法、亞運會無疫區監管執法、龍井茶品牌保護、“綠劍”係列執法、動物診療監管執法、“大棚房”問題整治“回頭看”等專項行動,堅決打擊農業領域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麵加強執法工作。強化種子執法,深入開展“種子執法年”活動,全麵淨化種業市場,確保種子安全。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分級分類執法監管,築牢質量安全防線。強化耕地保護執法,壓實耕地保護屬地監管責任,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強化農機漁船安全生產執法,開展重要節假日、農忙時節農機漁船安全專項檢查。加強執法隊伍體係建設。健全市縣鄉執法聯動工作機製,創新開展市縣鄉執法業務技能聯訓、專項行動聯查、典型案件聯辦、辦案任務聯考,指導幫帶縣鄉農業執法人員實戰能力和執法辦案數質量雙提升。
4.深入開展普法宣傳。落實領導幹部帶頭學法,狠抓“八五”普法規劃落地,深化落實“社會化大普法”和普法責任製,將普法融入農業農村立法、執法和管理服務全過程。結合重大活動積極開展鄉村振興法律法規宣貫活動。探索以案釋法、以案說法模式,提升農業法律法規的知曉率和普及率。
5.進一步提升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完善黨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製度,落實領導班子集體學法製度,堅持將學法活動列入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和年度幹部培訓計劃,提升幹部隊伍依法履職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進一步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加強對法製機構工作人員和業務骨幹的業務培訓,提升隊伍綜合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