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農業農村局(杭州市鄉村振興局)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杭州市規範寵物診療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23-02-07 13:39
- 瀏覽次數:
各區、縣(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市場監管局:
為進一步規範全市寵物診療工作秩序,健全寵物診療監督管理工作機製,現將《杭州市規範寵物診療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杭州市鄉村振興局)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杭州市規範寵物診療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滿足寵物診療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需求,規範動物診療市場秩序,推動構建更加完善的寵物診療管理機製,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在部分城市開展規範寵物診療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規範寵物診療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開展全市規範寵物診療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一、行動目標
建立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寵物診療監管協作機製,探索防範診療風險、維護市場秩序的動態監管模式,提升寵物診療規範化水平,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
1.建立會商協調機製。市、縣(市、區)兩級圍繞規範寵物診療秩序建立會商協作機製。定期通報寵物診療監管工作情況,討論協調寵物診療監管相關事項。
2.開展診療機構排查。對轄區內寵物診療機構進行全麵排查,係統掌握全市寵物診療機構基本信息。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已備案人員數量與實際情況不符、動物診療許可證信息在“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台”無法查詢或者未及時更新等情況。確保診療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等基本信息與證照許可信息一一對應。
3.開展執業獸醫排查。對轄區內執業獸醫備案情況進行全麵排查,係統掌握全市執業獸醫備案執業情況。重點檢查執業獸醫從事經營性動物診療活動是否經過備案、是否在責令暫停執業期內、是否超出備案所在縣域或者執業範圍等情況。
4.開展防疫安全檢查。對轄區內寵物診療機構落實安全執業特別是防疫安全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寵物診療機構是否按照規定實施衛生安全防護、消毒、隔離和處置診療廢棄物,是否存在不再具備規定條件繼續從業的情況,執業獸醫是否違規操作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動物疫病傳播、流行。
5.開展診療處方檢查。對轄區內寵物診療機構診療處方台賬記錄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寵物診療機構是否按照規定保存病曆檔案,執業獸醫是否存在不使用病曆或者未按規定開具處方、出具虛假寵物診療證明文件等情況。
6.開展獸藥使用檢查。對轄區內寵物診療機構保存、管理、使用獸藥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寵物診療機構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國產產品冒充進口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檢查寵物診療機構、執業獸醫是否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獸藥、未按規定建立獸藥用藥記錄或記錄不完整不真實等情況。
7.開展診療服務檢查。對轄區內寵物診療機構規範營運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寵物診療機構是否按規定建立病曆、處方、藥物、手術、住院等診療管理製度,是否公示動物診療許可證和執業獸醫資格證書、監督電話等信息,是否存在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外加價,以虛假折扣、無依據價格比較、低標高結等方式實施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8.開展法律法規宣講。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獸藥管理條例》《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執業獸醫和鄉村獸醫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的宣傳貫徹,增強寵物診療機構負責人、相關從業人員依法防控動物疫病、守法從事寵物診療的意識。
9.開展業務技能培訓。針對寵物診療行業新形勢新要求,組織轄區內執業獸醫開展繼續教育,舉辦專題業務技能培訓,增強從業人員規範意識,提升執業能力水平。
10.開展數字化監管試點。在上城區前期先行先試基礎上,主城區(含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等)範圍內啟動寵物診療數字化監管試點。通過數字化手段推動寵物診療行業監管標準化、規範化,探索行業監管變革重塑,高質量發展新路徑。
11.探索動物診療事故第三方鑒定。探索由相關行業協會建立動物診療鑒定的專家庫,提供動物診療事故第三方鑒定服務。
三、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2023年2月10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建立會商協調工作機製。啟動寵物診療機構證照許可、執業獸醫備案情況排查,認真核實寵物診療基礎信息,確保底數清、情況明。
2.集中行動階段(2023年2月—2023年4月)。組織開展寵物診療專項檢查,切實做到對轄區內寵物診療機構和備案的執業獸醫監督檢查全覆蓋,對於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依法處理;同步開展法律製度的宣傳普及,指導寵物診療機構依法完善內部管理製度。
3.鞏固提升階段(2023年5月)。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麵總結,及時將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製度化;對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落實整改措施,完善常態化監管機製,鞏固專項整治成效。
四、其他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規範寵物診療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形成行業管理和執法監管合力,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2.加強宣傳引導。要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推廣規範開展寵物診療的好經驗做法,引導診療主體規範從業。
3.加強情況報送。各區、縣(市)於2023年5月15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和相關表格(附件1、2、3)報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市場監管局。
聯係方式:
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吾冠西,聯係電話:85259447;
市市場監管局:朱曉臨,85083335。
附件:1.規範寵物診療秩序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
2.診療機構基本情況彙總表
3.執業獸醫備案情況彙總表
附件1 | |||||||||||||||||||||||||
規範寵物診療秩序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 | |||||||||||||||||||||||||
填表單位 | |||||||||||||||||||||||||
填表時間 | |||||||||||||||||||||||||
動物診療機構數量(個) | 已檢查動物診療機構數量(個) | 農業農村部門查處違法開展動物診療活動案件情況 | 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價格違法案件情況 | ||||||||||||||||||||||
農業農村部門 | 市場監管部門 | 違反動物診療機構許可管理規定案件數量(個) | 違反執業獸醫備案管理規定人員數量(人) | 違反動物疫病防控管理規定案件數量(個) | 違反病曆處方管理規定案件數量(個) | 使用假冒偽劣獸藥案件數量(個) | 違反獸藥使用管理規定案件數量(個) | 清理關閉不合格動物診療機構數量(個) | 沒收違法所得金額(萬元) | 罰款金額(萬元) | 數量(件) | 退還多收價款 | 沒收違法所得金額(萬元) | 罰款金額(萬元) | |||||||||||
聯係人及電話: | |||||||||||||||||||||||||
附件2 | |||||||||||||||||||||||||
診療機構基本情況彙總表 | |||||||||||||||||||||||||
填表單位: | |||||||||||||||||||||||||
區/縣/市 | 序號 | 動物診療機構名稱 | 機構類別(醫院或診所) | 經營地址 |
動物診療許可證編號
| 執業獸醫人數 | 負責人 |
聯係電話
| 備注 | ||||||||||||||||
聯係人: 電話: 填表日期:
附件3 | ||||||||
執業獸醫備案情況彙總表 | ||||||||
填表單位: | ||||||||
序號 | 執業機構 | 執業獸醫資格證書編號 | 姓名 | 性別 | 學曆 | 聯係電話 | 機構地址 | 備注 |
聯係人: 電話: 填表日期:
杭農〔2023〕3號杭州市農業農村局(杭州市鄉村振興局)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杭州市規範寵物診療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