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策文件及解讀>行政規範性文件
索引號: 002489698/2023-00103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農〔2023〕51號 公開日期: 2023-12-29
發布單位: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杭州市鄉村振興局) 統一編號: ZJAC65-2023-0003
有效性: 有效 關聯類型: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杭州市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杭州市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各區、縣(市)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杭州市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若幹意見》(杭法聯辦﹝2022﹞13號)的要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市農業行政執法實際,我局製定了《杭州市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一批)》,自2024年1月30日起實施,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杭州市鄉村振興局)

2023年12月29日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杭州市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杭州市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pdf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