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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富陽16號建議的複函

陸煒強代表:

您在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幹建議》(富陽16號)已收悉,經商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現複函如下: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深入實施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在全省率先頒布實施《杭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製定出台《關於全力打造營商環境最優市賦能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11個方麵36條措施。緊扣營商環境競爭力躍居全球前列目標,製定實施營商環境改革清單,並公開選聘 80位營商環境“體驗官”,參與監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致力打造營商環境最優市。

一、關於農村經營主體問題

2020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特別法人,依法取得法人資格。《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明確:村經濟合作社承擔資源開發與利用、資產經營與管理、生產發展與服務、財務管理與分配的職能,具體履行經營管理村集體所有的資源型資產、經營性資產和公益性資產,組織各業集體資產的發包、租賃,拓展物業經營等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中也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探索通過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經營性財產參股等多樣化途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截至2023年底,全市2380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現總收入196.7億元,其中經營性收入154.3億元。近年來,我市積極探索村經濟合作社以獨資、合作、入股等形式組建強村公司,授權強村公司相應資產的經營管理權利,多種方式盤活集體資產資源,為集體經濟發展創造了活力。全市累計培育強村公司524家,涉及村(社區)1208個,實現收益3.8億元。

下一步,我們將密切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立法進程,認真貫徹實施《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快推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決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做好有關村經濟合作社、強村公司等經營主體的培育發展工作。

二、關於農村經營管理模式問題

近些年,我市堅持高質量發展共同富裕的要求,圍繞鄉村全資源開發,不斷創新體製機製,夯實共同富裕的基礎。一是堅持規劃先行。加快推進鄉村單元詳細規劃編製工作,充分聽取村民、村社集體的意見和建議,統籌布局鄉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合理布局鄉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引導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2023年開展了“規劃編製攻堅年”專項行動,完成了80個鄉村單元詳細規劃編製工作。2024年將繼續開展75個鄉村單元詳細規劃的編製工作,力爭早日實現規劃編製全覆蓋。二是推進資源盤活。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基礎上,積極推動農村土地規範流轉,土地流轉率穩定在63%左右。臨安區、淳安縣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改革穩慎推進。開展“共享村居”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盤活利用試點,2023年新增盤活閑置農房4278幢,幫助村集體和農戶增加收入2.9億元。特別是對於區位條件不好的村,積極引導突破村域、鎮域、縣域限製,將資源要素配置在基礎好、有前景的園區、開發區、特色小鎮、小微企業園、大學生農創園、鄉村創業基地等平台,優化資源空間配置,推進集體經濟發展。全市累計實施“飛地”抱團項目127個,參與抱團村數1129個,村均增收近15萬元。三是推動抱團發展。按照“地域相鄰、產業相近、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原則,統籌配置片區內農村集體資金、土地、項目等要素,突破單村建設“基礎條件差、發展思路少、產業實施難”等發展困境,在更大範圍內提升資源要素利用效率,激發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活力。如建德市安仁聯合體,6個行政村通過聯合經營、資源共享等形式,打造共富草莓園、商貿綜合體等跨村項目,2023年村均集體經濟收入近500萬元。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深化強村富民鄉村集成改革,深入實施《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快推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決定》,不斷創新經營體製機製,實施強村計劃,規範和推廣強村公司、片區組團、飛地抱團、共富聯合體、鄉村職業經理人、鄉村運營師等有效發展模式。完善“村集體+強村公司+專業團隊”經營模式,倡導“運營前置”理念,以市場化為導向因地製宜推進村莊經營。

三、關於鄉村主理人(村書記)的成長路徑問題

我市紮實推進新時代“領雁工程”,係統構建村社幹部培訓、課程、學製、考評“四大體係”,把村幹部培訓納入黨員幹部培訓計劃,按照“市級重點培訓、縣級普遍培訓、行業係統專題培訓、鎮街兜底培訓”的原則,對全市1905名村書記開展學分製培訓,261名後備人才實施跟班實訓,不斷完善村黨組織書記成長路徑。同時,深入實施關心激勵行動,大力拓展村社幹部成長通道,加大麵向優秀村社幹部招聘鎮街公務員和事業編製人員力度,全麵落實“一肩挑”後村幹部基本報酬製度,健全薪酬報酬與履職表現、工作實績掛鉤機製,市委組織部常態走訪慰問村社幹部,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下一步,將繼續深化“領雁工程”,著力完善村黨組織書記成長路徑。一是抓實培訓提能,按照“分級負責、分層培訓”原則,市縣聯動對村黨組織書記全部輪訓一遍。二是抓實賽比增能,常態開展縣鄉村三級書記“一季一會”、“領杭爭先”擂台賽、“頭雁論壇”等活動,強化以賽帶訓提升“頭雁”領飛能力。三是抓實保障賦能,分類分步落實村幹部購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健全療休養、定期體檢、意外傷害保險、病亡慰問等製度,探索優秀村黨組織書記納入事業編製管理等。

四、關於農村法製保障等問題

針對“農戶的法治觀念還很淡薄”“有些基層官員在處理涉農問題忽視了依法辦事”等公民法治素養問題,杭州市普法辦組織編寫了《杭州市鄉鎮(街道)領導幹部法治素養基準》《杭州市村(居)民法治素養基準》等普法宣傳資料,總結提煉了全麵依法治國背景下鄉鎮(街道)領導幹部應知應會的法律知識、應具備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旨在為全市鄉鎮(街道)領導幹部自主學習法律知識、提高法治素養提供簡明大綱,助力提升鄉鎮(街道)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意識和能力,讓村(居)民牢固樹立和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在基層民主自治和法治社會建設中爭當“法律明白人”。如富陽區縱深推進新時代法治鄉村建設,創建“村級述法一件事”製度,即村(社區)兩委幹部每年向轄區內的各級人大代表(街道居民議事會成員)、村(居)民代表開展個人述法,並形成“述-問-評-改-用-建”全鏈條閉環。三年來,全區350個村(社區)均完成年度村級述法工作,累計63000餘人次參與了述法會議,提出問題近萬條,收集有效意見建議7000餘條,評議代表對基層依法治村(社區)的平均滿意度在95%以上。

下一步,將繼續指導各地加強依法治村工作。一是深入開展走村入戶法治宣傳教育,發揮駐村法律顧問加法律明白人機製作用,切實提高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識。二是持續推進村級述法一件事製度,大力提升村社幹群法治素養,提升村社幹部依法治村能力。三是集中民意、與時俱進定期開展村規民約的修訂完善工作,加強村社法律顧問對內容開展合法性審查。

衷心感謝您對全市農業農村工作的關心支持!

聯係人:白華偉,聯係電話:85256951。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杭州市鄉村振興局)

2024年5月14日


編輯:
信息來源:杭州市農業農村局(杭州市鄉村振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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