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指導市直各單位機關黨組織的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督促指導市直各單位各部門機關黨組織按期換屆,承辦直屬機關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及書記、副書記任免的報批工作。承擔有關黨的代表大會和黨代表會議等代表推選、報批和日常聯絡工作。承擔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市直機關黨務幹部、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的業務培訓。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組織人事工作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