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擔為台商台胞提供投資政策、文化交流、谘詢救助等服務;
(二)承擔應邀赴台交流團組報批的輔助性工作,開展杭州市應邀赴台交流團組的服務工作;
(三)開展涉台交流、宣傳教育以及處理涉台突發事件、投訴協調等工作;
(四)完成中共杭州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杭州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