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擔檔案史料展覽、檔案業務培訓等事務性工作。
(二)承擔市級單位電子文件、電子數據的采集和全市電子文件、電子檔案數據的備份工作。
(三)承擔檔案信息係統建設、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完成市檔案館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