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實施財政監督工作,組織擬訂財政監督相關製度、辦法和工作計劃。承擔重大財稅政策等專項財政監督檢查。承擔對財務會計製度執行、會計信息質量、會計師事務所年度執業質量和有關重大事項的專項檢查。查處有關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和案件。指導區、縣(市)的財政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