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體製改革與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能:

研究行政管理體製改革的重大問題。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製改革總體方案。指導協調全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各類開發區行政管理體製改革等其他重大專項體製改革。指導市直部門權責清單審核及動態調整工作。組織起草機構編製政策法規,並承擔解釋、清理和備案工作。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機構編製理論研究和調查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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