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法規處
主要職能:

承擔教育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擔教育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牽頭編製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合同的審查,協調教育信用建設工作;承擔教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集中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以及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相關工作。

單位地址: 杭州市拱墅區屏風街8號
崗位負責人: 潘長青
郵政編碼: 310003
聯係電話: 0571-89583560
網站地址: edu.hang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