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市城鄉建設、住保房管、自然資源、發展和改革、對口支援和區域合作、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園林文物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分管部門、單位除政府投資建設類外的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公交優先、城市管理、園林文物、住房改善、環保生態、東西部扶貧協作及相關農村建設等財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