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行政審批處
主要職能:

  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推進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組織擬訂局係統行政審批規範工作製度。承擔局集中辦理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等事項的具體辦理工作。組織擬訂市行政服務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各項規章製度,承擔人力社保分中心日常運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工作。


崗位負責人: 張險峰
聯係電話: 0571-8723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