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仲裁信訪處
主要職能:

  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市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爭議預防工作。承擔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和調解員的資格培訓、管理等工作。承擔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機構的監督檢查、業務指導以及鄉鎮(街道)勞動糾紛多元化解中心的指導工作。組織協調處理跨地區、有影響的重大爭議。處理群眾來訪,牽頭處理各類信訪事項。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係統信訪工作。指導開展係統平安創建工作。


崗位負責人: 劉 韡
聯係電話: 0571-8525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