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訂全市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基本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城鄉統籌。組織實施企業年金政策。會同有關方麵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基本養老保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