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全市技能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競賽管理指導工作。擬訂全市職業技能培訓規劃和政策。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會同推進高技能人才選拔培養工作。承擔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管理工作。實施職業技能資格製度。健全技能人才評價體係。綜合管理全市技工院校。承擔市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