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行政審批和體製改革處
主要職能:

承擔市級交通運輸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等相關工作。承擔全市交通運輸領域 “最多跑一次"改革有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體製改革工作。承擔市綜合交通改革與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聯係電話: 0571-8958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