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森林防火處
主要職能:

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隊伍,指導並按權限負責全市涉林刑事案件的偵辦和涉林治安案件的查處 ,指導重特大林業違法案 件的查處工作。擬訂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 施,指導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和防火設施建設 ,指導 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


聯係電話: 0571-85255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