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機關的預決算編製、執行和監督,以及財務、資產管理、政府采購、非稅收收入、內部審計和績效評價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製定財政補貼政策,參與商務、糧食和物資儲備領域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承擔全市糧食行業會計報表彙編、財務分析和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