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全市社會和科技統計調查和分析。承擔企業研究與發展、企業創新、軟投入統計調查。承擔社會、文化、婦女兒童發展等統計監測工作。建立數據質量管控體係,開展數據質量核查,配合做好統計執法檢查。組織開展全市人口、勞動就業、勞動工資、人才資源、平安浙江建設群眾安全感調查。指導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