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統計隊伍建設。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組織人事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承辦協管區、縣(市)統計局負責人的有關事項。配合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