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自然生態保護處(生態環境監測處)
主要職能:

1. 組織擬訂和實施生態保護規劃,指導生態示範創建。承擔市美麗杭州建設領導小組生態文明示範創建辦公室和市迎接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複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配合擁江發展、健康城市、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國內最清潔城市、質量強市、基本公共服務等相關工作。

2.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修複工作。監督指導礦區複墾複綠、生態環境破壞恢複整治工作。

3.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複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和濕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資源(含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監督管理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

4.擬訂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考核計劃,組織協調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製考核工作,牽頭綜合考評中各區、縣(市)、市級各部門生態文明(美麗杭州)考核工作。負責地方黨政領導班子生態環境實績評價,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相關工作。指導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5.牽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製度相關工作。配合市有關部門開展生態保護補償工作,指導組織全市生態補償項目的申報管理工作。參與生態建設資金績效評估考核工作。

6.承擔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管理工作。建立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製度並組織實施,做好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統一規劃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執法監測、汙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和預警監測。牽頭全市重點汙染源在線監測係統的建設和相關技術規範的製定;牽頭負責全市重點汙染源自行監測相關工作。組織編製並實施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麵水質監測方案。

7.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牽頭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負責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製度,承擔環境質量和生態狀況等生態環境信息發布工作,組織編製和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牽頭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汙染的損失評估工作。

8.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協調和指導全市環境監測站的資質認證、計量認證、標準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市監測網絡的業務工作。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環境監測報告製度和環境監測質量保證製度;負責環境質量對外監測數據的審核。負責聯係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9.承擔調查處理本處職能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黨代表、政協委員提案及生態環境信訪,整改回複涉及本處職能範圍內社會評價意見。

10.承擔與本處工作職責相關的調研、信息公開、信息、統計、監督、檢查,指導業務培訓、考核工作。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單位地址: 杭州市上城區錢環路160號
郵政編碼: 310020
聯係電話: 0571-8958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