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行政審批處)
主要職能:

1.負責從源頭準入到汙染物排放許可控製預防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規劃、法規、規章、製度、標準及規範。組織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組織編製和實施“三線一單”。

2.承擔集中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工作。指導全市生態環境部門的行政審批工作。承擔排汙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

3.按規定權限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環境影響評價;組織指導各類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按權限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組織開展相關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指導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備案。負責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的相關管理工作。

4.牽頭“最多跑一次”改革相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工作,牽頭擬訂生態環境部門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規章製度和辦事流程。

5.牽頭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的監督檢查。

6.指導協調新建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範化解。

7.承擔調查處理本處職能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黨代表、政協委員提案及生態環境信訪,整改回複涉及本處職能範圍內社會評價意見。

8.承擔與本處室職責相關工作的調研、信息公開、信息、統計、監督、檢查、指導和業務的培訓、考核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單位地址: 杭州市上城區錢環路160號
郵政編碼: 310020
聯係電話: 0571-8508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