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組織人事處
主要職能:

1.負責機構編製工作。承擔機關和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調整、人員進出編及實名製係統管理工作。承擔全市生態環境係統行政管理體製改革有關工作,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係統機構改革工作。

2.牽頭大黨建考核工作。負責分解、督促落實年度大黨建考核任務,牽頭考核總結、台賬及相關協調工作。牽頭局係統組織建設工作。承擔局領導班子年度考核、述職述廉、履職季報等工作。承擔黨組會記錄工作。負責統一戰線、僑務工作。

3.負責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局係統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調配、考勤、考核、晉升、獎勵、懲戒、任免等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和退伍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牽頭管理局係統工作人員的辭職、辭退、退休工作。牽頭管理局係統各類先進的評選和獎勵工作。牽頭管理局係統的勞動用工、工資和政策性福利、體檢等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績效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局管幹部和機關、城區分局、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接受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工作人員人事檔案托管。

4.負責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局管幹部的考核考察、職務任免、交流調整等工作。按職責分工承擔區縣(市)生態環境分局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雙重管理工作。承擔年輕幹部培養選拔工作,負責建立和管理局管後備幹部隊伍。承辦市管後備幹部的選拔、考察和培訓工作。牽頭指導局係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局係統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兼任職管理等工作。

5.負責人才隊伍建設。貫徹落實上級人才培養計劃,承擔全市生態環境係統各類人才培養人選管理工作。牽頭管理和協調局係統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核和專業技術人員教育、培養等工作。

6.負責職稱評審管理。監督管理和指導市生態環境保護專業工程師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全市環境保護專業工程師資格評審和高級工程師資格推薦工作。管理和指導局直屬單位職稱評審工作。承擔局係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初定、認定工作。承擔生態環境保護專業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報審的配合工作。

7.承擔出國境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承擔因公出國(境)人員的選派、報批、政審、外事紀律教育等工作。

8.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局係統關工委、“雙擁”、國防動員等工作。

9.承擔與本處室工作職責相關的調研、信息公開、信息、統計、監督、檢查、指導和業務培訓、考核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單位地址: 杭州市上城區錢環路160號
郵政編碼: 3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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