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全市供銷社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全市供銷社經濟運行和發展。指導全市供銷社農業生產服務、城鄉環境服務。組織全市供銷社開展農業生產資料流通服務、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服務、農機具經營服務等活動。根據授權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儲備工作。承擔社本級企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對口幫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