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督察處
主要職能:

協調開展全市改革督察工作,擬訂年度督察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對中央和省委、市委批準的重大改革方案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對市委改革委會議和市委改革辦工作例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的督辦督查,對各地各部門改革工作及成效的跟蹤指導和考核評估等工作,建立健全改革督辦協調、督察落實、考評激勵和責任追究機製。聯係指導、協調推進全市經濟體製、生態文明體製等方麵的改革,承擔上述領城改革工作的政策研究、文稿起草、方案審核、計劃擬訂、協調督促、專項評估、信息彙總等工作,負責聯係市委改革委相關專項小組和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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