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主要職能:

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地方標準等工作。承擔局集中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及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重大決策、規範性文件等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局係統信訪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崗位負責人: 劉凱
聯係電話: 0571-8958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