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八處
主要職能:

分別承擔分管副市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崗位負責人: 呂宏
聯係電話: 0571-8525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