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
主要職能:

擬訂保障人民群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製度措施。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調解工作和幫教安置工作等。


崗位負責人: 李友良
聯係電話: 0571-85256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