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律師與仲裁工作處
主要職能:

指導監督全市律師、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推進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行業黨建工作,監督指導律師、基層法律服務行業協會工作。


崗位負責人: 劉曉輝
聯係電話: 0571-8525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