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按規定權限擬定醫保支付標準和醫療收費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製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改革製度,指導監督招標采購工作。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和結算辦法。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服務的經濟性評價。承擔市級醫保經辦事項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