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車輛管理處
主要職能:

擬訂全市公務用車管理的政策、規劃,經批準後組織實施;承擔全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指導監督市級公務用車管理平台;承擔市級領導的用車保障任務。

聯係電話: 0571-8525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