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名稱: 審計監管處(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能:

承擔局屬單位財務工作的定期審計和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參與指導局屬經營單位的改革,承擔局屬經營單位經營情況的分析、監管和考核;參與所屬單位經營工作和局管經營性資產重大經營決策的谘詢分析,製定有關經營管理製度並組織實施;製定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目標化管理方案並實施績效考核;承擔推進全市機關事務體製改革相關工作;承擔有關機關事務管理方麵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組織擬訂機關事務管理的製度、標準、流程和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審查和有關法律事務的辦理、法律文書的審核工作;編製局重點調研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崗位負責人: 吳堅
聯係電話: 0571-8525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