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不同類型企業,按照差異化的監管重點,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承擔督查相關監管過程中所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承擔政府審計配合工作。依照出資人職責,指導企業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出資人監督專業隊伍建設、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