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製度,擬訂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的差異化薪酬製度、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政策建議,完善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辦法,調控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負責對所監管企業進行全麵預算管理。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製和執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