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建議,起草企業國有產權管理製度和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準和備案工作。承擔股份公司國有股權管理工作。監督、規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指導所監管企業資產證券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