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全市各類基礎設施和重大民生設施專項規劃管理工作。組織編製並監督實施綜合交通、軌道線網、防災減災、公共服務和市政基礎設施等全市重大專項規劃和標準規範。承擔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論證和市區重大市政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等工作。指導區、縣(市)專項規劃編製和實施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