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647/2020-246538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公開日期: 2020-01-20
發布單位: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時間:2020-01-20 09:20      來源:“manbetxbrf com ”政府門戶網站      瀏覽次數:

一、總體情況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國務院、省、市各級政府關於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緊緊把握機構改革契機,製定了《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著力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在融合中提升質量、在整合中優化流程,切實提高製度化規範化水平。

(一)主動公開

我局主要通過門戶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等渠道進行政務公開。2019年我局以機構改革為契機對門戶網站進行了重新設計,對信息公開目錄進行了優化整理,共設8大類62子項,全年共計發布信息4258條;“杭州規劃和自然資源”政務微博共發布各類信息267條;“杭州規劃和自然資源”政務微信發布各類信息914條,加大主動公開力度,豐富了主動公開的內容。

(二)依申請公開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951件,其中自然人申請890件,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61件,另上年結轉申請22件,目前除結轉下一年度的27件,946件已全部辦結,並以申請人要求的方式答複申請人,其中同意公開和部分公開的788件,占83.30%;不予公開、無法提供、不予處理和其他處理的共158件,占16.7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機構改革後,積極梳理各處室、單位的政府信息,調整落實信息公開主體責任,擬製了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和發布機製的征求意見稿,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並根據情勢的變更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四)平台建設

機構合並以來,我局積極推進原國土和原規劃門戶網站整合、政務公開欄目融合,開展政府門戶網站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改造,完善依申請公開係統、合並原兩局帳號,實現一站受理、一網通辦,切實提高網站服務水平。

積極運用“杭州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和“杭州發布”等政務新媒體,統籌線上、線下兩條途徑,利用好檔案館、圖書館等公共場所,主動向社會主動發布各類規劃、自然資源信息,強化政民互動效果,確保信息公開到位、申請便捷。

(五)政策解讀

在政務公開中設置政策解讀欄,專門發布自然資源領域政策解讀,及時向公眾傳遞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及杭州市相關政策信息。對涉及麵廣、社會關注度高的國土空間規劃、不動產登記、征遷信息等問題,在門戶網站開設專欄,集中解讀政策、起草背景、新舊變化等。2019年,我局圍繞規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加強全市鄉村規劃管理工作、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區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4項內容進行了重點解讀,並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8·29”測繪法宣傳日、“12·4”國家憲法日為契機,麵向社會普法、上門講解政策。

(六)回應關切

我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堅持把群眾最關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項作為信息公開重點。在門戶網站設置“政民互動”專欄,暢通民意征集、回應渠道,圍繞社會熱點和辦事服務難點痛點,強化輿情監測、研判和回應,麵對重大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發聲。2019年,進一步加大劃撥供地、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控製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等信息的公示公告力度,及時通過門戶網站、公眾媒體、聽證會征求公眾意見,持續做好年度經營性用地出讓、儲備和做地計劃、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公開,嚴格落實季度公開房地產用地供應數據和城市地價監測數據;認真做好地質災害信息發布,全市共啟動3次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累計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等級預報9次。

2019年全年共收到市政府交辦的省市“兩會”建議提案149件,其中主辦51件,協辦98件,包括省市人大建議79件,省市政協提案70件。目前我局收到的建議提案均已全部辦結,並實現主辦件上網率100%。

(七)監督保障

圍繞推動政務“五公開”,穩步推進重要決策公開,建立公眾代表、專家、媒體列席決策會議製度,完善決策前公開草案、征求意見、協商座談程序;及時調整行政執法機關權責清單,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製度,秉持實事求是原則製作行政執法年報;逐步加大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力度,堅持推動陽光管理、陽光服務、陽光維權,確保政策執行更加陽光透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製作數量

本年新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文件

2

2

2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9

0

1073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35

0

272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63

0

0

行政強製

1

0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5

增加8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采購項目數量

采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采購

4

3939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890

41

1

1

1

17

951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22

0

0

0

0

0

22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635

38

2

1

1

15

692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96

0

0

0

0

0

96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26

1

0

0

0

1

28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1

0

0

0

0

0

1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74

0

0

0

0

0

74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1

0

0

0

0

0

1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27

0

0

0

0

0

27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9

0

0

0

0

0

9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9

2

0

0

0

0

11

(七)總計

885

41

2

1

1

16

946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27

0

0

0

0

0

27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單位:件)

行政訴訟(單位:件)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9

1

6

14

30

5

0

3

8

16

7

0

5

5

17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局非常重視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梳理總結存在問題並有針對性的改進,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麵:一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頒布之際,對部分內容的理解還不夠精準。為此邀請了省高院專家赴我局講解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主要精神及變化要點,同時主動向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請教,同時積極學習貫徹中央、省、市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並在門戶網站中增設了“行政執法”欄目(下設七個子欄目)。二是門戶網站上部分內容的公開還不夠集中,不便於查找。為此我局認真研究欄目設置的合理性,在門戶網站“專題專欄”中增加了“優化營商環境”專題,通過專題宣傳相關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讀,提高相關信息宣傳的快捷性。同時整合、優化、完善原有的目錄框架,使得新門戶網站內容更加全麵,分類更加合理,查找更加便捷。

六、2020年工作思路及有關意見建議

一是在提升公開能力上下功夫。圍繞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省、市文件的理解和適用,開展業務培訓學習,進一步提升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法定義務能力。

二是在政策解讀質量上做文章。做好本局重點工作的深度、精準解讀,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創新解讀傳播形式,將“政策語言”轉化為“群眾語言”,增強親和力、引導力、傳播力、影響力。

三是在政務公開規範上提標準。進一步推動決策執行公開,加強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製性詳細規劃、項目選址、規劃用地審批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加強公開平台建設,不斷完善公開製度規範。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