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德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杭州市市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9〕1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19〕37號)、《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杭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杭政辦函〔2019〕62號)的要求,製定《2019年建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打造誠信政府、陽光政府的重要平台,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加大公開力度,增強公開實效,不斷提升政府治理和政務服務水平。
一、總體情況
1.主動公開方麵
突出公開實效。圍繞“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重點加強對行政權力、行政執法、預決算、重大事項等信息公開力度,使政務更公開透明、更親民便民,打通政府服務群眾和企業的“最後一公裏”。一是加大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力度。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建德平台,全麵公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並及時動態更新,方便公眾獲取和監督。同時,認真做好政府部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審批、職業資格等事項公開工作,重點公開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以及清理規範後保留的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今年以來,公開信息4200餘條。二是加大行政執法公開力度。全麵實行“陽光執法”,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及時公布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公開監管執法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重點推進保障性住房、產品質量、旅遊市場、知識產權、安全生產等信息公開工作。截至目前,共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2.9萬餘條。三是加大預決算公開力度。重點推進各部門、鄉鎮(街道)預決算公開,內容包括單位職責、機構設置、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機關運行經費等情況,特別是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涉農補貼等重點領域,主動公開項目名稱、預算規模、補助標準、發放程序、資金分配結果等信息。四是加大規範性文件公開力度。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重大措施、重點項目等事項,堅持采取聽證座談、調查研究等方式,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確保決策更合民情、更符民意、更順民心(比如今年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分政策調整工作,專門召開征求意見座談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網絡代表參加,同時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廣泛征求意見)。今年以來,對24件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解讀,並予以公布。
2.依申請公開方麵
壓實辦案質量。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按照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完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處理流程,及時辦理群眾提交的依申請公開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今年以來,市政府收到信息公開申請23件,除1件仍在辦理中,其餘22件均在法定期限內作出答複。全市公開義務主體共收件114件,上年結轉3件,法定期限內答複99件,其中予以公開78件,部分公開6件,不予公開1件,無法提供6件,不予處理8件,其餘18件正在辦理中。今年以來,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7件,維持4件,占比 57.2%;被依法糾錯的3件,占比42.8%;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訴訟12件,駁回8件,占比66.8%;被依法糾錯的2件,占比16.6%;審理中2件,占比16.6%。
3.政府信息管理方麵
理順信息管理。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發布的相關文件,同步修改、調整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製度。及時根據上級部署、政務公開年度工作重點對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進行更新調整,逐步優化、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機構改革後,根據部門職責變化及時進行動態更新調整,對應的各欄目信息也實施動態更新調整。加大行政規範性文件等信息的規範管理,根據立、改、廢等情況進行規範性文件有效性動態更新調整。
4.平台建設方麵
規範平台運行。圍繞政府信息公開規範化建設的目標,全麵優化升級政府網站,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統一管理平台上線運行,完善網站服務功能、欄目板塊和mabex官网 ,加快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製、政務信息係統整合共享工作,形成規範統一的目錄編製、信息公開發布、依申請公開辦理和監督保障體係。同時,利用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平台,不斷拓寬政務公開渠道,為公眾“一站式”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目前,已形成以政府網站為主、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相互融合的多元化政務公開工作格局。今年以來,發布政府信息 2.28萬多條、政務微博4300餘條、政務微信1300餘條,涵蓋組織機構、法規文件、規劃計劃、行政權力、公告公示、重大決策等內容。
5.監督保障方麵
出台製度強考核。製定《2019 年建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先後組織各鄉鎮街道、部門信息管理員進行現場培訓,要求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嚴格按照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做好信息公開工作。《要點》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監督考核力度,明確工作職責,壓實工作任務;對工作要點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評估,對未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履行公開職責、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並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體現。
嚴肅貫徹新《條例》。一是迅速組織學習。將《條例》學習作為市政府常務會議內容之一,專門組織市領導和本市政務公開重點工作部門負責人認真學習,全麵領會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進一步增強公開意識和能力。二是及時修訂目錄。對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的指引信息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進行修改,主要涉及辦理期限、補正提醒、第三方征求意見等內容,同時全麵梳理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已公開的進一步做好信息發布,提高公開質量,未公開的及時向社會公開。三是嚴格把握環節。在具體案件辦理時,根據受理時間節點,區分新舊《條例》的適用;根據新《條例》的規定,確定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時間起算點;充分注意並嚴格執行補正環節、第三方征求意見環節、案件辦理及延期的時限規定。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 | / | / |
規範性文件 | 32 | 32 | 192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206 | 0 | 29307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583 | 0 | 49159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2863 | 0 | 5172 |
行政強製 | 110 | 0 | 154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2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2682 | 1530餘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08 | 5 | 1 | 114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 | 3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77 | 1 | 78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4 | 2 | 6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1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3 | 3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3 | 3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7 | 7 | ||||||
2.重複申請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
(七)總計 | 96 | 2 | 1 | 99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5 | 3 | 18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4 | 3 | 7 | 2 | 4 | 2 | 8 | 4 | 4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工作力量相對不足。機構改革後,原法製辦劃入司法局,負責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減少,加上政務公開工作任務日益加重,力量相對不足。2018年市政府依申請公開16件,三個人負責辦理,2019年市政府依申請公開23件,一個人負責辦理。
2.部分事項處置耗時耗力。少數申請人濫用申請權,對相同或類似事項重複多次向不同部門、單位提出申請,不服信息公開答複,均訴訟至法院,占用政府資源。比如,葉某2018年向市政府申請公開5件,占當年市政府案件總數的31.25%;2019年向市政府申請公開6件,占比26.1%。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已麵臨全新的局麵,為了能夠持續高質量完成信息公開工作,市政府采取了以下改進措施,一是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從原來用足時限、精準辦案,過渡到提高效率、保質保量;二是加大培訓,進一步加強辦案人員對新法的學習和理解,便於在新情形下的信息公開案件中更好地予以運用;三是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收到信息公開案件後除明顯交辦部門辦理的案件之外,經判斷可能涉及其他部門職權範圍的,主動進行溝通,保證信息公開答複及時準確。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0年,我市將繼續按照政務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規範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提升政府信息的知公開性和透明度。
1、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製。進一步明確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要求,加強政務公開隊伍建設,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著力打造一支素質過硬的政府信息公開隊伍。
2、進一步規範和豐富公開內容。以群眾需求為導向,重點公開社會公眾關注的政府信息,把政府網站打造成權威信息發布、全麵政策解讀和及時回應關切的平台。充分利用圖解、音視頻等形式增強解讀效果,不斷提高公開的“含金量”。進一步建立溝通協調機製,加強與宣傳部門及新聞媒體互動,打通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的渠道隔閡,共享信息,聯動發布,實現同頻共振。
3、加強政務公開監督檢查。將督查考核作為重要抓手,綜合運用定期通報、績效考核等措施,繼續把政務公開、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納入績效考核範圍,提升工作實效。持續開展第三方評測等考核機製的完善,促進機關、下屬單位負責人對信息公開的認識的提升,強化主動公開意識。
建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