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製作本報告。
一、總體情況
本年度,我區政務公開工作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省市政府辦公廳關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決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製,認真推行政務公開,增強行政機關工作透明度和公開性,推進政務管理製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民主化,有效提高辦事、工作效率。
(一)主動公開方麵。一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對我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予以調整,突出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全年共主動公開各類信息1.72萬條,其中涉及到財政預決算、保障性住房、重大建設項目、社會公共資源等重點領域相關信息共1.3萬條;二是全麵梳理已公開的政策文件,落實涉及麵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附帶政策解讀,並做好相互關聯。同時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文件,必須要采用事例、數據、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同步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全年在區政府門戶網公開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政策文件31件、政策解讀(圖解)12條、征求意見收集采納情況20條;三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推進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全文公開工作,全年在區政府門戶網公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149件。
(二)依申請公開方麵。嚴格執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健全完善相關製度,全區共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64件,依法依規滿足公眾相關政府信息需求。為進一步便利公眾提交申請,優化網頁申請的提交和反饋功能,最大程度精簡申請人需要填寫的項目,且申請人可隨時查詢了解申請辦理進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麵。一是製定並公布了《2019年江幹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將政務公開工作內容劃分為六個方麵,細化為二十個重點,並且堅持“誰製作、誰公開”的原則,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二是按照國務院新的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修訂發布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並且督促區各部門和各街道進行相關修訂和發布,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三是按期發布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報告,按季度發布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的情況;四是注重政務公開隊伍業務能力提升,圍繞政務公開政策業務、信息化平台發布、依申請公開管理等重點,組織開展各類政務公開培訓會。今年,舉辦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解讀會、門戶網站操作係統培訓會、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培訓會。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解讀會主要從實體內容上對於政府信息發布的信息種類、類型變化等方麵進行解讀學習,以進一步增強我區各政府信息公開承辦單位的公開意識和發布水平。
(四)平台建設方麵。一是優化政務公開欄目設置涵蓋了我區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內容。今年,根據現實情況變化以及上級新要求,我區對政務公開欄目進行適時調整一些重複欄目,新增了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執法、公共資源配置領域和重大項目建設和批準領域等欄目,突出重點領域公開;二是重視政務新媒體建設,充分發揮以“江幹發布”為龍頭的新媒體矩陣平台建設,及時準確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群眾關切和社會熱點問題,積極打造權威信息發布平台、熱點事件回應平台和民生信息服務平台。2019年“江幹發布”發文24520餘篇,閱讀量超過1.47億人次;製作短視頻106條,播放量超過530萬次,點讚17萬人次;製作“2020年民生實事有獎征集”、最多跑一次等主題海報、H5、朋友圈廣告等一批形式新穎、傳播力強的新媒體產品;開通直播平台,全年共直播15次,斬獲120萬觀看量。三是兼顧線下公開平台建設,滿足多樣化需求。除線上平台外,我區在人流量較大的場所設置線下政府信息查閱點、政府公報展示點,彌補部分年齡較大、收入較低、不熟悉運用新媒體等情況的群眾無法通過線上獲取信息的空缺。目前,我區在區檔案館、區行政服務中心、街道辦事大廳、部分社區等場所設立多個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市政府公報取閱點。
(五)政務公開保障方麵。一是重視省市下發的各項評測整改通知,及時通知相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今年以來,省政府辦公廳於年初下發了2018年度全省89個區縣政務公開測評情況,並於今年8月發布了首期政務公開指數報告,我區高度重視,認真對照政務公開指數指標體係,進行查漏補缺。二是建立檢查通報機製,開展不定期檢查督查,並以清單的形式通報各單位在落實政務公開工作中的問題及不足,以問題整改的精準性推動各單位政務公開質量的提升。三是增強公眾監督,完善監督渠道。我區各部門、各街道都在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監督救濟渠道。我區的門戶網站上也設置“我要谘詢”、“我要建議”、“我要評價”、“我要查詢”、“領導信箱”、“我要投訴”、“我要舉報”、“意見征集”等互動性欄目,方便群眾監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文件 | 11 | 11 | 22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266 | 66 | 24064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29 | 78 | 1447276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244 | 166 | 11168 |
行政強製 | 88 | 26 | 137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95 | 24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2147 | 21668.85萬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611 | 41 | 0 | 0 | 3 | 0 | 655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22 | 11 | 0 | 0 | 0 | 0 | 233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4 | 2 | 0 | 0 | 0 | 0 | 26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10 | 1 | 0 | 0 | 0 | 0 | 11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98 | 11 | 0 | 0 | 1 | 0 | 11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複申請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處理 | 194 | 16 | 0 | 0 | 2 | 0 | 212 | ||
(七)總計 | 615 | 41 | 0 | 0 | 3 | 0 | 659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8 | 3 | 2 | 0 | 13 | 5 | 1 | 1 | 12 | 19 | 2 | 1 | 0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一是對新《條例》理論學習仍需加強,提升對《條例》新內容的準確把握;二是對“五公開”的認識不到位,決策公開仍是薄弱環節,相關製度規範和具體實踐需進一步完善健全;三是公開工作機製不夠健全,一些單位工作力量較為薄弱,公開意識和能力尚需加強;四是政策解讀方式不夠多元,精準解讀效果仍需提高。
(二)改進措施
一是深入做好《條例》的貫徹落實。及時修訂相關工作製度,細化《條例》主體具體適用,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和工作年報編製,完善依申請辦理工作全鏈條管理,動態拓展主動公開範圍;二是進一步深化解讀回應。重點做好精準解讀工作,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三是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全麵開展政務公開事項梳理和目錄編製,推進辦事服務全過程精準公開;四是著力提升平台渠道管理和服務水平。強化政府網站集約化管理和公開專欄規範化建設,優化依申請公開工作平台使用;五是嚴格強化工作保障和監督。進一步健全工作領導和協調機製,分級分類抓好工作指導培訓,強化工作監督和考核評估。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