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擔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和國土空間規劃監督實施的技術性工作。
(二)承擔全市基礎地理信息、地理空間框架、政務地理信息的建設和應用工作。
(三)承擔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信息化係統的建設、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基礎測繪和綜合測繪數據成果的日常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
(五)完成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