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訂全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和製度。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預算管理、風險評估和預警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債務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機製。承擔全市地方政府債務統計報告和信息公開工作。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統計監測全口徑債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