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44126298/2021-25826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公開日期: | 2021-01-12 | |
發布單位: |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金融辦) | 主題分類: |
一、總體情況
今年以來,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在市政府的指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提升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水平和工作能級,加大公開力度,增強公開實效,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升群眾的幸福感和滿意度。
(一)主動公開方麵
深入推進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根據我局機構改革情況,及時更新公布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聯係方式和相關負責人等信息。緊密圍繞杭州金融發展、推動金融助力企業複工複產,打造國際金融科技中心、培育引進金融人才等重點工作部署,及時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公開信息,及時高效做好政務信息發布工作。2020年,我局通過微博轉發杭州發布1090條。通過網站發布信息213條,通過微信發布信息86條。完善杭州金融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時公開財政預決算、人事信息、績效管理等內容,每年定期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年報和網站工作報表。同時,結合工作實際,圍繞防範金融風險和金融知識普及推進信息公開,運用公交電視、地鐵電視、報紙等宣傳平台做好多維度宣傳工作,進一步推動提高公眾風險防範意識。
圖1-杭州金融網站主動公開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方麵
進一步推進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提高依申請公開辦理質效,進一步強化依申請辦理程序化、規範化、標準化。做好依申請公開接收、登記、辦理、調查、答複等各個環節工作。在答複申請時,嚴格依法有據,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出具告知書,規範格式和內容,確保用詞準確、嚴謹、規範,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維護政府部門的形象。2020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開申請64件,其中,9件予以公開,我局不掌握相關信息的37件,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14件,其他處理3件,均按規定時間辦結。其他處理的3件中,1件為申請人撤件,另外2件為要求補正後申請人後續未提供相關材料。今年收到的申請中還有申請日為2020年12月30日而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的1件。2020年,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圖2-依申請公開政務信息辦理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麵
健全我局政府信息發布審查機製,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並根據機構改革後的職責變化及時進行動態更新調整,及時、準確、規範地公開各欄目政府信息。同時,及時辦理信息公開係統上收到的依申請公開件,按要求規範嚴謹做好答複。
(四)平台建設方麵
進一步加強門戶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建設,強化對“杭州金融”門戶網站以及政務微博、微信的日常管理。2020年11月,修訂《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管理辦法》。2020年6月,根據上級要求,完成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2020年初,根據上級要求,完成門戶網站向浙江省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的遷移工作,並根據等保製度要求,重新進行了網絡安全等級測評和備案。同時,為確保網站係統的安全運行,防止網絡安全事件發生,我局委托三方機構開展進行常態化的網絡安全監測。
(五)監督保障方麵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流程規範、合規。按照省、市下發的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切實發揮部門職能,結合本領域實際,落實工作任務,並接受市政府辦公廳政務公開處的監督檢查。及時處理群眾依申請公開,保障杭州金融網站的安全運行,積極主動公開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保障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暢通,切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4 | 減9 | 26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6 | 減12 | 2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3 | 減3 | 0 |
行政強製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64 | 0 | 0 | 0 | 0 | 0 | 64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39 | 0 | 0 | 0 | 0 | 0 | 39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2.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總計 | 67 | 0 | 0 | 0 | 0 | 0 | 67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近年來,我局按照國務院、省市政府關於政務信息公開的要求,日益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水平,持續建立政務公開的流程規範,不斷提升主動公開的深度和質量。
主要問題有:一是信息公開專業水平仍需加強。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後,對政府信息公開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機構改革後,權力事項增加,我局相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形勢愈加複雜,業務水平需進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開平台內容有待進一步提升。杭州金融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發布本部門本轄區政務信息偏少,轉載信息和其他信息偏多,有待結合上級要求完善提升
針對以上問題,我局將積極改進,做好如下幾方麵工作:一是加強學習培訓。加強相關工作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學習,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認識,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業能力。二是繼續充實公開內容,梳理能公開政府信息,同時加強在群眾中熱度高的我局相關的政府信息的關注,做到把握全麵、突出重點。充分發揮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主陣地、主渠道作用,及時、準確、規範按照要求更新發布信息。真正把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相關信息內容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三是強化工作保障和監督。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製,落實新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加強工作過程管理和檢查。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事項。
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