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68X/2021-25867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 |
發布單位: | 市城管局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杭州市城市管理局編製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被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以及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五部分。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市城管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法規、條例和要點,圍繞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領域涉民生實事、公共利益、社會治理問題,深入推進“五公開”,突出市政監管、無障礙環境建設、垃圾治理、環衛保潔、公廁提升、美麗河道創建、二次供水改造、供排水和燃氣監管、應急搶險、街容秩序管理、“城市環境大整治、城市麵貌大提升”專項行動、迎亞運亮化提升、亞運觀賽空間拓展、城市大腦“一個停車場”“一個畫麵”“一把閘刀”建設等重點工作,公開重大行政決策、部門預決算及招標采購、重點工作進展、政府績效目標執行、審批辦事、綜合執法事項目錄及行政處罰結果、人事招聘任免、建議提案辦理等行政行為,不斷提高政務管理製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著力增強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一)主動公開情況
為確保信息公開工作依法依規有序有效開展,局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領導,製定工作方案,明確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業務處室、綜合處室職責分工,由局辦公室牽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審查、協調及動態調整機製,加強指導培訓,落實目標考核,定期檢查督查,對“選擇性公開、公開不及時、隻公開不回應”等問題進行整改問責。
2020年,共公開發布信息10818條,其中通過“manbetxbrf com ”網站平台和“杭州城管”門戶網站發布信息2454條,通過微博發布信息4047條,通過微信發布信息2450條,通過抖音發布視頻信息1867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建立統一受理、歸口辦理、限時回複、掛賬銷號工作流程,局辦公室落實交辦、催辦、督辦,做好市政府依申請公開綜合係統的管理工作,及時把相關依申請事項錄入信息公開綜合管理係統,確保準確、完整、可靠。今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30件、辦理上年結轉件5件,其中涉河道管理1件、涉二次供水2件、涉渣土處置1件、涉垃圾分類4件、涉犬類管理12件、涉環衛保潔1件、涉停車管理3件、涉違章建築4件、涉行政處罰4件、涉行政審批2件、涉行政決策1件;其中網絡申請29件、當麵申請1件;涉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不予公開2件、屬三類內部事務信息1件、本機關不掌握信息20件、無現成信息2件;無超期辦件和結轉辦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局共發布機動車停車場庫建設和管理、收費停車場備案、渣土消納場安全管理、生活垃圾填埋場安全管理、城管行業企業自願招標行為監督管理等規範性文件5件。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落實政策解讀,按照“製定背景、主要內容、適用對象、注意事項、關鍵詞解讀、新舊政策差異”、“語言通俗活潑、圖表圖解、音頻視頻、數據實例”的解讀要求進行整改完善,並落實聯係方式、全時接受谘詢。針對市民群眾關注的垃圾分類、老舊高層住宅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先離場後付費”項目,通過出版垃圾分類兒童繪本,發布“眼鏡伯伯講故事”音頻、製作垃圾分類指南、操作手冊對垃圾分類進行全方麵宣傳與解讀。通過各類圖表、圖片、小視頻、新聞發布會等多種形式對我局今年的各項重點工作進行政策解讀,引導市民群眾了解並參與各項工作。局主要領導認真履行政策解讀第一責任人責任,帶頭解讀相關政策20餘次。
(四)平台建設
按集約化、規範化要求在“manbetxbrf com ”、“杭州城管”門戶網站公開各類信息,規範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製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欄目。圍繞“內容準確、發布規範、更新及時”,嚴格信息發布審核,自查整改問題10批次351處。投入近20萬元對“杭州城管”門戶網站進行改版升級,優化信息資源、統一數據字段、完善搜索鏈接,為信息公開提質增效。加強政務新媒體管理,建好用好“兩微一抖”,拓展信息公開平台載體,及時響應重大突發事件和政務輿情。充分利用各類新媒體平台,信息發布及時性準確性全麵性得到增強。積極用好其他政務公開載體,編好用好杭州城管動態、城管月報等刊物,加強與駐杭媒體的溝通,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發布城市管理工作信息。
(五)監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年初製定工作方案,明確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業務處室、綜合處室職責分工,局辦公室牽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審查、協調及動態調整機製,加強指導培訓,確保政務公開依法依規有序有效開展。為保證政務公開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部門目標責任製考核,並落實專人定期對政務公開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選擇性公開、公開不及時、隻公開不回應”等問題進行整改,並按有關製度予以責任追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文件 | 5 | 5 | 6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28 | 0 | 11754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 | 0 | 5302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237 | 251 | 416054 |
行政強製 | 12 | 0 | 11368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8 | 1 | 1 | - | - | - | 3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5 | - | - | - | - | - | 5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8 | 1 | 1 | - | - | - | 1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 | - | - | - | -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 | - |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 | - |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 | - | - | - | - | -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2 | - | - | - | - | - | 2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 | - | - | - | - | 1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 | - | - | - | - | -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 | - | - | - | - | -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 | - | - | - | - | -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0 | - | - | - | - | - | 2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2 | - | - | - | - | - | 2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 | - | - | - | - | -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 | - | - | - | - | - | |
2.重複申請 | 0 | - | - |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 | - | - | - | - |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 | - | - | - | - | -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 | - | - | - | - | - | ||
(六)其他處理 | 0 | - | - | - | - | - | - | ||
(七)總計 | 33 | 1 | 1 | - | - | - | 35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 | - |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是學習貫徹《條例》、加強人員培訓的工作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大,相關人員對公開事項準確理解、依法辦理、規範操作的意識和能力需提高;二是主動向社會公開信息的領域和範圍有待進一步拓展,特別是城管領域民生實事、公共服務等信息公開需更加全麵;三是落實責任、考核評價等方麵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主體需更加擔當盡責;四是信息公開平台建設、綜合服務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特別是回應關切等方麵需進一步做細做實。為此,局製定並落實四條改進措施:一是認真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決策部署。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理念,逐步擴大信息主動公開範圍,提高信息公開質量。二是加大培訓力度。進一步提高局機關各處室及局屬單位領導幹部公開意識和能力,把信息公開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三是健全信息公開監督機製。堅持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加強與公眾的互動交流,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麵落實。四是抓好平台建設管理。進一步完善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相關欄目,不斷完善微信、微博、抖音、智慧城管APP等新媒體發布渠道,為信息公開提供平台支撐。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月27日
附件:杭州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圖解版.pptx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