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807/2021-25870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
發布單位: | 市生態環境局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與環境保護綜合類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及省、市相關規定,編製本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從“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epb.hangzhou.gov.cn)下載。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將政務公開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為推動生態環保工作提供更好軟環境。嚴格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相關要求,完善政務公開體製機製,加強包括新媒體在內的平台建設,強化政策解讀,深化生態環境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著力提升政務公開質量和效果。
(一)著力規範主動公開
2020年,市生態環境局把門戶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的主要渠道,共發布信息2260條,其中信息公開目錄共發布信息1170條。信息發布量居前的欄目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示”570條,“危險廢物轉移審批”256條,“夜間作業許可”233條,“輻射安全許可”162條。
1、強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加強生態環境質量信息公開。實時公開PM2.5濃度、AQI數據、清新空氣數據信息,並公開在網站首頁顯著位置;按月公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信息、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信息、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信息;按季公開聲環境功能區監測結果。
加強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優化營商環境,深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親清在線”平台“在線許可”版塊上線,持續開展環評審批製度改革,優化簡化流程。及時公開夜間連續建設施工許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危險廢物轉移審批、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輻射安全許可、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等信息。
加強監管信息公開。全國首創開發環保碼服務與監管平台,以企業環保碼為媒介,提升執法監管的精準性、智能化。公開2020年杭州市重點排汙單位名錄並根據情況變化更新一次、按月公開重點排汙單位監督性監測數據。公布生態環境嚴重失信名單,及時公布企業信用修複信息。
2、著力完善政策解讀
2020年,市生態環境局製發了《關於實施車載排放診斷係統(OBD)在線接入重型柴油車免於上線排放檢驗的通告》、《杭州市非省統調公用熱電聯產發電機組超低排放電價考核工作實施細則》、《推進油氣排放處理裝置和在線監控聯網工作的通知》、《推行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轉讓許可“告知承諾+備案”改革工作的通知》、《關於開展機動車維修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關於適用〈浙江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的通知》、《杭州市排汙許可證延續告知承諾實施細則》、《杭州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管理辦法(試行)》共計8個規範性文件。
文件出台前,均在網站等處進行公示征集意見和建議。同時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堅持政策解讀與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發布。所有規範性文件均進行了解讀,為提升解讀效果,同步全部進行圖片圖表解讀。局主要負責人帶頭解讀了《推行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轉讓許可“告知承諾+備案”改革工作的通知》、《杭州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管理辦法(試行)》2個文件,體現了政策解讀第一責任人的擔當。
3、著力回應社會關切
2020年,市生態環境局通過多種形式加強互動,及時回應關切。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互動,組織開展了“雙微”活動2次,近4萬名網友參與了線上互動。實現了環保四類設施麵向公眾進行“雲開放”,進行“雲開放”1400餘次,累計線上參觀人次達42萬餘人,線下參觀人次近4萬餘人。
全年以“車載排放診斷係統(OBD)在線接入重型柴油車免於上線排放檢驗”、“優化生態環境審批,助力杭城經濟高質量發展”等為主題就關注度高的熱點舉行新聞發布會共計4次。
積極反饋人大代表議案及政協委員的建議,2020年由市生態環境局主辦的12件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答複全部全文公開。對群眾的環境信訪投訴及建議意見通過統一的政務谘詢投訴舉報平台及時予以回應。
(二)著力強化依申請公開
2020年,市生態環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84件,另有上年結轉2件。公開及部分公開53件,1件屬內部事務不予公開,25件為本機關不掌握信息無法提供,1件屬信訪投訴轉信訪處理,其他處理4件,2件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全年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導致的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工作實際,及時修訂了局信息公開指南,對答複函格式和答複用語進一步規範,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請辦理工作質效。保持公開電話、傳真、郵箱等渠道實時暢通有效,有效回應公眾的信息公開訴求。
(三)著力加強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審查發布機製,明確各處室(單位)的職責。根據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生態環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編製市生態環境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加強研判,把握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界限。
(四)著力推進平台建設
2020年,市生態環境局按要求完成局門戶網站的統一遷移建設。
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要求,規範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設置,統一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製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4個欄目。同時,進一步梳理優化了“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欄目下的子欄目,設置包括“環境質量”“審批許可”“汙染源監管”等共21個子欄目,加強關注度高的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
充分發揮新媒體在生態環保宣傳和輿論引導方麵的作用。“杭州生態環境”官方微博、微信分別編發內容2110條和411條,總閱讀量423萬次。在全省設區市首先開通 “美麗杭州”抖音賬號。發布抖音視頻52條,總閱讀量8萬。
(五)著力健全監督保障
對內強化頂層設計,完善政務公開製度建設。修訂印發了《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同時在係統內部施行 “發布製度”、“公開審查製度”、“發布協調製度”、“動態調整製度”等一係列政府信息管理製度,夯實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礎。
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識,明確內部處室間及人員分工,組織加強人員培訓,構建信息公開工作隊伍,提升信息公開工作質量。
分管局領導牽頭,局辦公室主抓落實,定期自查,加強監督,及時協調解決發現的問題。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文件 | 8 | 8 | 18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47 | 0 | 757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40 | 0 | 751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83 | 0 | 49 |
行政強製 | 9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37 | 6838080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二、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 |||||||||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74 | 5 | 0 | 5 | 0 | 0 | 84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果 | (一)予以公開 | 35 | 3 | 0 | 4 | 0 | 0 | 4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3 | 1 | 0 | 1 | 0 | 0 | 25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七)總計 | 75 | 4 | 0 | 5 | 0 | 0 | 84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 | 1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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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年來,市生態環境局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對標對表“重要窗口”的“頭雁”標準,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表現為:
1、學習培訓的係統性有待進一步提升。盡管在日常工作例會和專題會議上,注重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管理、教育和提醒,但對局係統政務公開工作的係統性學習培訓還不夠,有待進一步加強。
2、政務公開平台有待進一步整合完善。盡管進行了整合優化,尚有一些信息分散在不同平台,下一步需結合局係統內部綜合信息平台(新OA)開發,進一步整合完善。
3、政務公開形式有待進一步拓展豐富。公眾參與互動的形式深度、廣度仍須進一步拓展。政策解讀的形式相對還不夠豐富,對公眾的需求了解不夠精準、透徹。
(二)工作改進情況
2021年,市生態環境局將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於政務公開工作有關要求,結合杭州生態環保工作實際,在做好日常信息公開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抓好在以下幾方麵工作,切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再上新台階。
1、加強學習培訓。通過組織開展係統性專題學習培訓,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加強日常自學等方式,不斷提高局係統幹部職工信息公開的規範意識和能力水平。
2、整合公開平台。進一步優化網站、科學分類欄目。結合數字化建設工作,積極整合現有平台,爭取實現“生態環保一張圖”。努力實現公眾看得清、看得懂、易獲得。
3、拓展公開形式。主動傾聽民聲民意,積極利用多種形式解讀政府信息,加大信息公開精準度。在持續利用好現有網絡平台、新聞發布會、“環保公眾開放日”等手段的基礎上,積極開拓,擴大受眾範圍,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廣度、深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