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編製本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從“manbetxbrf com ”門戶網站(www.shangkeht.com)、“杭州教育網”門戶網站(edu.hangzhou.gov.cn)下載。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方麵
本年度杭州教育網和manbetxbrf com 同步主動公開信息1525條;官方微博發布信息1200餘條;官方微信發布1400餘條圖文信息,“杭州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關注人數逾50萬。
圖1 杭州市教育局主動公開數據統計
(二)依申請公開方麵
本年度共辦結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事項23件,其中予以公開7件,不予公開1件,無法提供12件,不予處理2件,其他處理1件。在複議、訴訟方麵,本年度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申請2件,發生2起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案件。
圖2 杭州市教育局依申請公開數據統計
本年度未向公開權利人收取依申請公開的任何費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機製、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製,結合教育年度工作重點,完善主動公開目錄,落實信息公開欄目責任主體,根據各項工作進展,按規範流程,對各欄目信息實施動態更新調整。加強信息化手段在政府信息公開管理中的運用,結合OA係統建立主動公開文件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充分運用集約化網站平台信息互通優勢,實現學校、教育部門與市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平台信息同步,切實提升信息發布質量。
圖3 由綜合辦公係統(OA)直接關聯公開的文件
(四)平台建設方麵
一是繼續夯實網站主陣地。按照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的相關要求,統一設置欄目名稱、欄目位置和格式體例,規範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和目錄;結合國辦網站普查和季度交叉檢查,圍繞發布解讀、辦事服務、互動交流、功能設計和創新發展等內容,保持對更新發布監測、空白超期欄目、首頁可用性、網站鏈接可用性、嚴重表述錯誤、政策解讀關聯情況等重點指標的優化整改。
圖4 規範統一後的政府信息公開
二是不斷擴充數據開放平台。在杭州數據開放平台上,開放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信息,校外培訓機構信息、三好學生信息7個數據目錄,433個數據項,10542條結構化數據,與杭州教育官網互為補充,進一步滿足公眾對教育信息的需求。
圖5 杭州數據開放平台上的教育數據資源
三是充分借助教育治理數字平台。推進教育治理數字化轉型,建設教育綜合決策支持平台,開展入學預警和學區地圖查詢省級數字化轉型示範項目,新增城市大腦教育安心培訓場景,可視化、動態化展示學校、學區、培訓機構、課程、預警等信息,配合信訪部門建設語音智能客服,梳理歸集教育常用政策和熱點信息,為公眾獲取教育信息提供更加便捷、多樣化的渠道,進一步強化數字賦能,打造智能政務公開。
圖6 杭州入學預警和學區地圖查詢平台
(五)政策解讀方麵
本年度出台《杭州市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試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產業園區嵌入式幼兒園(含托育)發展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學生放學後校內托管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杭州市教育局等6部門關於加強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監管的通知》4篇行政規範性文件,通過杭州教育網、manbetxbrf com 、杭州教育發布等平台發布政策解讀4篇,政策解讀全覆蓋。同時豐富解讀形式,所有行政規範性文件新增圖片解讀,通俗易懂。
圖7 學後托管政策圖文解讀
(六)回應關切方麵
本年度,就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等熱點問題,累計召開或參加新聞發布會7場,較好地回應了社會關切。針對“教師隊伍建設”,1月份召開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新聞發布會;針對“疫情防控”,2月份參加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杭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次新聞發布會;針對“公民同招”,5月份召開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新聞發布會,6月份先後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主城區民辦小學、初中招生電腦派位情況,並邀請社會各界參觀中考閱卷現場,11月杭州市教育局參加FM89杭州新聞廣播電台《民情熱線》欄目,與聽眾直播互動。
圖8 杭州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新聞發布會
圖9 杭州市教育局團隊做客FM89《民情熱線》欄目
(七)監督保障方麵
進一步發揮政務公開議事協調機構的領導作用,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政務公開相關工作,厘清處室政務公開主體責任,分析教育政務公開短板和差距,製定整改提升舉措;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人員培訓,組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參加政務公開專題學習和培訓,及時更新市教育局政務信息公開製度和信息公開指南等相關配套製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相關情況 | |||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文件 | 7 | 7 | 28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979 | -18 | 1961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製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79 | 18572889.5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 |||||||||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總計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 ||||||||||||||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1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推進,教育政務公開的能力和水平,與公眾對高質量教育信息的需求,仍有較大差距,具體表現為:一是主動公開能力不足,缺乏對新製作、獲取教育信息的科學審查和激勵,局限於既定、傳統欄目,不想公開,不會公開;二是統一整合能力不足,麵對政務服務網、統一谘詢投訴舉報平台等平台,教育網站的功能和信息公開能力被弱化,亟須整合、難以整合;三是巡查檢測能力不足,麵對海量教育信息,缺乏有效的檢測技術和專業的技術人員來規範教育信息,不會檢測、不能檢測。
2021年,將進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政務公開提質擴麵。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擴大教育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以基礎教育考試招生改革、民辦教育健康發展、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三名工程”等教育重大改革、重要舉措、重點項目為中心,以學校、學生、教師、家長為維度,添加新欄目、新專題,開拓新渠道、新方式,同時壓實處室信息公開主體責任,轉變政務公開思維理念,促進教育政務公開提速。
(二)推進政務公開聯動融合。探索將網站平台、移動新媒體、移動辦事服務APP聯動融合,實現渠道共建、信息共用、資源共享。通過外部鏈接、信息定製、頁麵嵌入、數據接口等技術手術手段,在杭州教育網引入政務服務網辦事指南、統一谘詢投訴舉報平台“我要谘詢”、1234智能語音客服等模塊,在“杭州教育發布”公眾號嵌入學區地圖查詢、熱點政策問答等功能。以聯動融合,促進公眾獲取信息“不切換,點一次”。
(三)健全政務公開審查機製。加快引進新技術手段,提高監測能力和結果應用,早發現,早整改,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起草、審批、發布等各關鍵節點以及保密等方麵的審查力度,重點檢查發布內容是否真實合法、是否符合保密要求、是否存在錯別字、是否存在格式不規範等問題,確保信息發布及時、內容準確、格式規範;同時安排專人定期開展自查回訪,重點對鏈接是否有效、附件能否正常下載等內容進行檢查。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附doc版文件:杭州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doc